人夫交友軟體約出女童性侵 被逮竟怪她「長太高」看不出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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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性侵未滿14歲女網友,被逮竟怪罪女童太高,害他看不出實際年齡。(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有性侵等前科的林姓男子,前年瞞著妻子用交友軟體約女網友初次碰面,明知赴約的女童未滿14歲,仍在深夜騎機車將對方載到偏僻漁港性侵得逞。林男到案辯稱是兩情相悅,更推稱女童身高160公分,所以看不出真實年齡,但法官不採信,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經上訴二審仍判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從事油漆工作的林男先前犯下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等罪入監,2017年出獄不久,2018年又勾搭人妻通姦,因人妻懷孕而東窗事發,2019年被判刑3月。林男將出軌被離婚的人妻娶回家生下1名子女,不料沒因此而安分,前年(2020年)10月間,他瞞著妻子透過交友軟體上網獵豔,同月9日邀約本案女童當晚碰面。

女童赴約坐上林男的機車,當晚9點多被載到人跡罕至的苗栗竹南龍鳳漁港,林男現出真面目企圖對女童毛手毛腳,女童拔腿逃走。林男騎著機車慢慢追,等到女童跑到沒力氣而停下,立刻上前佯稱要送女童離開,直到把人騙上車後,竟又載到漁港內更偏僻的暗處,將女童壓在步道木板上性侵得逞,才放人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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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4歲女童不識人心險惡,和男網友碰面慘遭性侵。(示意圖/pixabay)

林男到案辯稱,女童「欣然接受邀約出門,不可能不知道這趟旅程將發生何事」,更何況女童事前還主動挑逗稱要幫他洗澡,語氣成熟。林男供稱,女童膝蓋受傷,代表2人性交過程至少更換1次姿勢,可見彼此是合意性交。

由於強制性交未滿14歲女童、刑責會從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加重為7年以上徒刑,林男竟推稱因為女童發育好、身高太高,當時已有160公分,且有化妝打扮,所以他分辨不出女童實際年齡。

法官查明女童赴約前就表明自己未滿14歲,且一身輕便打扮,一看就是小孩,林男出庭也承認碰面時根本沒注意女童有沒有化妝,加上雙方對話從沒提到相約合意性交等話語,女童事後還偷偷跟一位從幼稚園就一起長大的男同學訴苦,很怕自己會懷孕,並顯露出難過、激動與害怕情緒,她的指述比林男的辯解可信。

法官認為,林男造成本案受害女童身心傷害甚深,到案一再否認違反女童意願,又遲沒道歉賠償,犯後態度不佳,女童父親表明拒絕和解,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林男8年徒刑。

案經上訴,法官二審考量他須扶養2名年幼子女各3歲與剛滿月,但犯案時追上跑得精疲力竭的女童,騙她上車再性侵,惡性不輕,仍判刑8年,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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