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卓蘭鎮公所前秘書徐士凡收每人50萬紅包安排任職清潔隊員,遭苗栗地院判刑4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圖/記者蔡文淵攝)
記者蔡文淵/苗栗報導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前秘書徐士凡,利用職務之便,向鎮民表示只要50萬即可安排進入清潔隊任職,連徐士凡平常喊乾媽的鎮民代表張春嬌,想安排兒子進清潔隊,也依「行情」交付50萬元,徐士凡因此遭苗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張春嬌則犯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褫奪公權2年,可以上訴。
判決書指出,徐士凡從2014年至2018年擔任苗栗縣卓蘭鎮公所秘書,協助鎮長詹坤金打理鎮務,鎮長授權秘書可決行清潔隊隊員任用事宜,在鎮長不知情的情況下,徐士凡竟透過清潔隊員人事職缺收取紅包,每一個職缺收取50萬元。
其中,一名賴姓鎮民聽說可以用紅包喬清潔隊的職缺,便直接前往鎮公所拜訪徐士凡,幫他兒子打通關節,徐士凡按約定錄取賴姓民眾,賴民也在其子錄取後依約交付50萬元現金給徐士凡。
此外,卓蘭鎮民代表張春嬌想要安排兒子進入清潔隊任職,還是要依照徐定的行情交付50萬元,據了解,徐士凡與張春嬌是遠房親戚,徐士凡平時還稱呼張春嬌為乾媽,且徐士凡為了選舉曾將戶籍設在張春嬌住處,可說交情匪淺。
徐士凡偵訊時坦承在辦公室收取張春嬌賄款,但張春嬌否認交付賄款,法官認為徐士凡和張春嬌的交情匪淺,徐並無陷害張的犯意,並不採信張的說法。苗栗地院一審判決徐士凡有期徒刑4年10個月,褫奪公權5年,張春嬌犯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7個月,褫奪公權2年。
▲▼徐士凡收賄,連乾媽也沒有優待。(圖/記者蔡文淵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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