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醫偷吃護理師拍性愛片挨告 他反控沒性生活:我有生理需求 

▲ipair,分手,小三。(圖/pexels)

▲一名醫師娘離婚後,提告指控前夫還沒離婚就出軌,前夫則辯稱婚姻不美滿,因他是正常人有生理需求,才有婚外情,但法官不採信,判他和小三需連帶賠償40萬元。(示意圖/取自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醫師娘在離婚後,指控丈夫在婚內就偷吃護理師還拍性愛片,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元,醫師則辯稱夫妻感情長期不睦,前妻又搬回娘家住,他和前妻長期沒有夫妻生活,認為「我是一般正常人,有生理需求,所以才有婚外情」,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婚姻是否美滿和外遇行為無關,判醫師、護理師應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醫師娘和丈夫結婚15年,前年1月離婚後提告指控前夫在婚內偷吃護理師,還提出他們的性愛影片、醫師的手機相簿翻拍照片做為證據,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醫師辯稱,他與妻子長期感情不睦,他獨自負擔家庭經濟,妻子卻以無法負擔照顧小孩為由,無視公婆長輩的眼光帶小孩搬回娘家居住,2人離婚的原因,就是因為長期沒夫妻生活,夫妻行同陌路,他表示:「我是一般正常人,有生理需求,所以才有婚外情」,認為前妻也有過失。

護理師則稱,她當時以為醫師已和妻子分居並商討離婚,才和他交往,對介入他們關係感到很後悔也很愧疚,只是在和醫師交往期間,醫師多次對她言詞羞辱、暴力相向,且他手上握有2人相戀的性愛影片和私密照,讓她不敢分手,只能陷入愧疚和憂鬱中,還持續到精神科治療。

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醫師婚內出軌屬實,至於夫妻倆之間要如何分配家庭照顧責任,或夫妻生活是否美滿,和發生婚外情無因果關係可言,判醫師、護理師應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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