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男主管撲倒又親又摸 菜鳥OL回家哭訴...雙親竟要她委曲求全

▲桃園市17歲少女指控曾姓男子去年2月間趁其酒後性侵她,但檢方從友人拍攝影片中查出,過程中少女曾從棉被中探頭與撥弄頭髮畫面,偵結曾男不起訴處分。(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新進OL遭男主管輕薄,回家哭訴卻被雙親要求為了保住工作而委曲求全。(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王姓男子藉口公司1名新進女部屬出包加以責備後,約對方到網咖「教學」卻涉撲倒對方亂摸亂親一通,女方大哭抗拒,總算保住清白,王男挨告非但不認帳,反而狡辯當時告訴女方「我可能沒有那麼喜歡妳」,女方哭著抱住他,台北地院查明王男事後被女方質問時認錯,道歉表示「我的不成熟跟不自律造成妳的不舒服」,依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可上訴。

本案女方事隔半年才報案又記錯事發日期,被王男借題發揮,指稱女方杜撰陷害。女方娓娓道出,她受辱當晚哭著回到家,父親得知實情,勸她隱忍,說她能進入這家1、200人的大公司,這份工作得來不易,且女生到職不到1個月就出這種事,很容易被歧視、會受到異樣眼光,何況王男是部門主管、是公司副總的親戚,所以父親力勸她把事情壓下來。

▲▼性侵,女子,傷心,崩潰。(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新進OL遭男主管輕薄,回家哭訴卻被雙親要求為了保住工作而委曲求全。(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女方說父親「是教導我人生觀念的人」,但父親是舊時代觀念,認為女生被發生這種事情「非常非常丟臉」,很反對她去報警,她得不到父親的支持,當下覺得很受傷,沒想到向母親訴苦,母親也要她委曲求全,不要輕易揭發受害情節,以免在公司混不下去。

女方說,王男自稱後台很硬、有副總經理撐腰,警告不能讓別人知道2人在網咖發生的事,也不准擺臉色拒絕他,否則就無法通過試用期。她很怕失去這份工作,很怕同事看不起她,很怕職場人際關係會毀掉,壓力很大,所以一直忍耐、不敢反抗,後因王男持續糾纏、變本加厲,她才決定提告,回頭整理眾多的對話資料時,因而搞錯案發的正確日期。

法官認定女方為了保全工作,不得不保持跟王男互動,並安撫、討好王男,但女方報案後所指述遭王男猥褻的過程前後大致相同,且有證人佐證,足以推翻王男的辯解與質疑,至於女方另提告王男3度在公司樓梯間等處對她強制猥褻,經檢方移送併辦,法官認為與本案不屬於同一案件,退回檢方另行起訴。

▲苗栗1名女子2019年前6月北上中壢找友人玩向陳姓男子借宿一晚,陳男當晚欲性侵遭拒,憤而找友人硬上得逞還強索10萬元才放人,女子事後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新進OL遭男主管輕薄,回家哭訴卻被雙親要求為了保住工作而委曲求全。(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本案源於碩士畢業仍為光棍的王男,前年(2020年)在新北1家中大型行銷公司擔任部門主任,本件被害人同年7月報到任職,王男對她一見傾心,得知女方未婚,多次利用指導公事的機會,對女方暗示好感,但女方已有要好的男友,對王男不來電。

王男同月24日在公司藉口女方辦事不力、臭罵一頓,要女方當晚9點多,到北市1家包廂式網咖碰面一對一指導,女方希望改去開放式的咖啡廳,王男堅稱一定要到包廂網咖「才有心情講課」,女方拗不過,只好準時赴約。王男三言兩語後,開始跟女方告白,說女方水汪汪的大眼睛很漂亮,看得他怦然心動,很久沒有這種感覺了。

王男更自稱感情不順、需要溫暖的安慰,求女方陪他、做他的女友,女方委婉拒絕,王男仍企圖洗腦女方「其實是很喜歡我」,女方強硬回絕,要王男不能這樣情緒勒索,王男乾脆拋開假面具,撲倒女方渾身亂摸亂親一通,女方死命反抗,哭得梨花帶雨,王男不忍心霸王硬上弓,最後騎機車送女方回家。

女方提告後,王男指女方說謊,聲稱女方約他看電影但包廂客滿,所以改去包廂式網咖,當時氣氛好,他覺得女方喜歡他,所以用手撐著沙發,居高臨下對坐臥沙發的女方說「我覺得我可能沒有那麼喜歡妳」,女方就哭了抱著他,還怪他「不喜歡我,幹嘛抱我」,但他在包廂絕沒撫摸或親吻女方。

不過法官勘驗雙方事後的對話紀錄,王男不僅一直央求女方不要不理他、不要疏遠他,「妳就當可憐一個路入看看我打的字」,更道歉「對不起,我碰了妳」、「是我的錯,我的不成熟跟不自律造成妳的不舒服」,王男還私訊女方「我錯了太多,我已經不知道我到底做對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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