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凱才出獄第2天,就喝酒吸毒性侵傳播妹,遭驗傷提告求法官「從重量刑」,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重判5年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一名男子阿凱出獄第2天,叫了傳播妹到友人租屋處喝酒慶祝,期間阿凱對1名傳播妹歡歡(化名)表示「我想跟妳幹嘛」,不顧歡歡抵抗強行將她拖入房間,強吻並硬上得逞,事後歡歡驗傷提告,阿凱還狡辯與她是「兩情相悅」,但法官看當天歡歡所穿短裙的拉鏈明顯遭到暴力扯壞,依強制性交罪判5年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阿凱在2021年8月13日出獄,他在15日凌晨就迫不及待前往友人租屋處開毒趴喝酒慶祝,並用微信叫了2名傳播小姐助興,期間阿凱約了其中一名小姐歡歡上7樓抽K菸,先是對她毛手毛腳、並說「我想跟妳幹嘛」,歡歡拒絕表示「我沒有做這個,我也不要」,接著轉身搭電梯下樓。
但阿凱不死心,追上前並將歡歡拉入3樓房間,把她壓在床上脫褲性侵得逞,歡歡氣憤直接離開,並通知經紀自己被客人欺負,前往醫院驗傷並報案。
阿凱向警方坦承有發生性行為,但辯稱與歡歡是兩情相悅,當他問「要不要做愛」時,歡歡還熱情回答「我也很久沒做了」,接著2人就開始舌吻撫摸至房間內,過程都沒有反抗,否則四肢應該會有明顯外傷,結束後歡歡還問他「是不是真心的」、「有沒有女朋友」等。
但歡歡哭訴,當天去坐檯,阿凱約她上樓抽菸躲酒,卻在那邊亂摸她胸部、親她嘴巴,不顧她說「不要」並用手推,搭電梯下樓時也邊拉邊推將她拖進房間內,她有用腳踢阿凱,但他力氣實在太大又整個人壓上來,最後反抗不了被性侵得逞,趁阿凱完事倒頭就睡後,還抓著被扯壞的裙子下樓對經紀說「我被硬上了」,雖然阿凱有追下樓向她道歉,但她仍要求至醫院驗傷。
法官檢視調查記錄,歡歡在警詢、偵查、審理中的說詞前後一致,也都具體描述,並無矛盾瑕疵或誇大情節,態度也無反覆不一,而雙方初次見面、也無前嫌,應無誣陷的動機,經紀人的證詞也相符,且歡歡當天身穿的短裙,拉鍊已明顯完全損壞,足認當時是以暴力方式強行脫下裙子,否則正常情形不致於造成這種破壞;雖歡歡身高有167公分,但體重50公斤,被壓制下是較難抵抗男性的力氣。
而審視2人對話截圖,阿凱事後傳訊「妳也伸舌頭阿」,歡歡馬上反駁「都是你對我硬來」、「你以為擦掉就沒事了嗎」、「我一直推你,什麼叫半推半就」,還以不屑語氣表明「選一個剛被關出來的當男朋友?」可見阿凱供稱是兩情相悅並不可信。
台中地院認為阿凱才剛因毒品案服刑出獄,不到2日又再犯案,足見先前的刑罰並未得到明顯預防、教化作用,歡歡也向法官表示「請從重量刑,因為這件事對我來說不是小事」,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不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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