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考試院會4日通過,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增列需用名額20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這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158名。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指出,這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138名,依據銓敘部再次提報缺額,增列司法院需用名額20名。
考試院說明,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這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158名,其中分別為司法院80名,法務部78名。
另外,考試院會今天也通過,廢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訓練委員會組織規程,並且配合修正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考選部處務規程,以符合現況。
考試院指出,有關各類專技人員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或學習合格,始取得考試及格資格者,目前僅消防設備錄取人員的訓練及引水人考試錄取人員的學習2項。
考試院說明,消防設備錄取人員的訓練,近年均委託退輔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及吳鳳科技大學辦理;引水人考試錄取人員的學習,則由交通部分發各轄區引水人辦事處學習。
考試院認為,這些運作機制已經漸趨制度化,沒有必要繼續組設訓練委員會,辦理相關事宜的研議或審議,因此廢止訓練委員會組織規程,並且配合修正消防設備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4條,刪除由訓練委員會負責有關訓練審議事項的規定。
考試院也說,專技人員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規則已經公告廢止,因此配合刪除考選部處務規程,有關特種考試驗光人員考試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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