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微客公益行動協會理事長朱永祥告鄭性女子傷害他與協會聲譽,求償10萬元全部敗訴。(資料照/記者彭懷玉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標榜從事國際志工服務的台灣微客公益行動協會,被鄭姓女子向政府主管機關舉發傳出性騷擾事件,協會理事長朱永祥承認與鄭女有肌膚之親,但尚未進展成情侶,鄭女卻編造不實指控傷害協會與他的聲譽,提告要求鄭女賠償精神慰撫10萬元,並將判決寄送給6個主管機關澄清,台北地院審理認定鄭女的檢舉並非憑空杜撰,也沒昭告天下,判她全部免賠,朱男和協會還可上訴。
本案鄭女是在去年(2021年)9月到11月間,分別向教育部、外交部、內政部與勞動部寄發電子郵件,以《慎選合作單位》等主旨,陳情指稱朱男與微客協會「疑似騷擾案例,越來越多」、「大量招募吸引涉世未深的大專生」、「朱先生疑似利用權勢要求女性員工同住一房、陪酒」、「負責人利用職權之便,騷擾員工、志工」等語,呼籲主管機關應負起指導單位責任,「避免被不肖人士拿來當幌子」。
朱男查出是鄭女所為,憤而提告,自稱個人從事社會服務逾20年,2012年創辦微客協會,協助柬埔寨愛滋孤兒院尋覓屬於自己的土地,2014年9月另成立微客國際服務公司,廣招志工從事國際偏鄉兒童教育、社區重建、獨居老人送餐等服務,在全球共有48個據點。
▲台灣微客公益行動協會官網首頁。負責人朱永祥。(圖/翻攝「台灣微客公益行動協會」)
朱男聲稱,2020年7月和鄭女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碰面幾次,也有過2次肌膚之親,但彼此還沒進展到情侶,不希望鄭女將私事牽扯協會公務,鄭女卻「擅自」參與協會的活動、打聽他有無女友,還私訊傳送自己的裸照給他,他覺得被騷擾,因而疏遠,不料鄭女向主管機關投訴不實指控,傷害他與協會的聲譽。
朱男指出,教育部等政府部門收到鄭女的電郵後,隨即發函協會切割,表明並非協會所辦志工活動的指導單位,要求協會更正文宣內容,甚至還收到地方政府勞工局來函,要求協會確實遵守《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 他和協會被鄭女害慘了,要求鄭女賠償精神慰撫10萬元,並把民事判決書電子檔寄給她當初投訴的政府機關。
鄭女出庭卻大爆料,堅稱不僅跟朱男確實曾為男女朋友,朱男還跟她吹噓過跟某某官員很熟、自己也在政府機關任職等事蹟,她信以為真,想全力支持朱男的公益事業,卻發現對方不只有1個女人,朱男也向她坦承欣賞美女,曾跟年輕女志工上床,她開始懷疑朱男推動公益的真實性,私下查出教育部、外交部都沒跟微客協會協議合作,更沒擔任協會活動的指導單位。
鄭女強調,朱男的微客協會、微客公司標榜參與的國際志工眾多,從15歲70多歲都有,她認為既然從事公益,就應受公眾監督,所以按照自身查證結果,寄信向政府機管陳情、請求調查,目的是保障志工、避免國高中生大學生被誤導,她沒公開向大眾散布,並非以惡意破壞朱男名譽為目的。
法官審理認為鄭女已舉證有女志工遭朱男毛手毛腳的經歷,消息來源更批「朱伯伯的行為太超過」,另有女志工透露當眾被朱男摟住脖子攬靠朱男身邊,令她驚訝又不舒服。還有志工透露協會辦活動的費用「坑得驚人」,打聽資金流向,資深同事竟然答不出來,很多人因而離職。
法官指鄭女本案向政府機關陳情內容,依據親耳聽聞朱男講述,以及網友分享類似經驗的留言與訊息,並非憑空杜撰,且針對攸關公益、可受公評之事,請求行政機關調查,難以認定是假借言論自由之名對朱男惡意誹謗,據此判朱男和微客協會、微客公司全部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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