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樓去年10月14日發生46死43傷火災,震撼全台,高雄地方法院今(5)日上午宣判,依放火罪判處嫌犯黃格格(51歲)無期徒刑,到場聆聽宣判的黃姓死者家屬,當場流下難過的淚水,頻頻問「為何不是判死刑?」
▲城中城大火罹難者家屬聽完宣判後落寞離開法院。(圖/記者陳宏瑞攝)
這起造成46死43傷的大火發生在去年10月14日凌晨2點54四分,高雄市消防局接到第一通報案電話,傳來急促的聲音大喊「府北路的城中城失火了!」消防局獲報,立即指派前金、鼓山及中華分隊出動救災,大批消防隊員雖然在9分鐘後陸續趕抵現場,但火勢已相當猛烈,大火及濃煙不斷向上竄燒,救災困難,一直到清晨4點39分,火勢才獲得控制,上午7點17分完全撲滅。
▲家屬對於判決結果無法接受。(圖/記者陳宏瑞攝)
檢警在火勢撲滅後,立刻著手調查起火原因,發現大火竄燒前20分鐘,城中城附近社區的一名住戶曾目睹歇業茶具行的大門,冒出一陣煙霧,不久,茶具行突然傳出爆炸聲,接著竄出火舌,他見狀急忙報警,但整棟大樓已瞬間被大火及濃煙吞噬,檢方根據兩人的對話和錄音,發現黃女在離開後曾傳「要瘋陪你瘋」、「你想看到的事情,我一定做給你看,我不會騙你」等語,認定黃女是故意將未完全熄滅的淨香粉末,倒在沙發上,導致悶燒約30分鐘後發生閃燃,導致火勢快速蔓延,進而釀成重大悲劇,檢方偵結後,以依過失致死、失火罪起訴黃格格,法院也在今日做出一審判決,依放火罪判處黃格格無期徒刑。
到場聽判的家屬對於判決無法接受,原本住在城中城10樓的黃姓女子家屬表示,「46條人命ㄟ!為何沒有判死刑」,「無法接受」、「至少要讓她(指黃格格)下去陪那些人」
家屬痛批,黃格格在審理過程完全沒有悔意,有時家屬在庭上陳述意見時,只要對黃不利,黃還會用眼神怒瞪發言的家屬,態度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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