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大學史瓦濟蘭學生酒後騎車撞死人。(資料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明道大學1名來自史瓦帝尼關姓學生,未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去年5月間酒後騎車撞死鄭姓騎士,當時測得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299.2mg/d,被檢方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由於至今未與鄭男家屬和解並取得諒解,彰化地院審結,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因而致人於死,判處5年有期徒刑。
回顧案發當時,關男2021年5月22日中午12時許,先在明道大學第二校區明誠宿舍內喝酒,晚上7時-9時許又在埤頭鄉斗苑東路住處內喝了6瓶啤酒。
當天晚上10時許,關男因要返回宿舍拿背包,騎著普通重型機車,沿農場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駛,行經聯絡道附近時,偏左撞到鄭姓騎士,致鄭男當場人車倒地昏迷送醫,因左前額顱骨骨折、左肋骨多發性骨折等傷害而致神經性休克死亡,關男亦因車禍失去意識,送醫後測得其血液中酒精濃度為299.2mg/dL(酒測值為1.496 mg/dL)。
彰化地院法官審酌關男未領有駕駛執照,於酒後騎乘機車上路,疏於注意行車安全,過失肇事致使被害人死亡,所為實不足取,並衡以犯後坦承犯行,與被害人家屬尚未達成和解並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暨其智識程度為大學在學中、素行、生活狀況、過失情節為肇事原因等一切情狀,量處如5年有期徒刑,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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