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被從背後抱住,以為是曖昧對象求歡,起床後才知道是遭性侵。(圖/免費圖庫123RF)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女子小花(化名)與4名男友人到日本遊玩,晚間喝酒後在民宿房間內昏睡,半夜突然被人從背後撫摸,原先以為是曖昧對象求歡,沒想到起床後對方否認,才讓小美驚覺遭到性侵,崩潰報警處理。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涉案的龔男4年有期徒刑,高雄高分院審理後,改依妨害性自主罪,判4年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2020年2月初與曖昧對象阿宏(化名)、龔男等4名男友人前往日本某溫泉景點遊玩,投宿當地一間民宿,小花自己住一間,阿宏、龔男等4人則同住一間,同年2月11日在民宿交誼廳喝酒聊天,一共喝了2支900毫升的清酒。
小花獨自喝了將近一公升的清酒,已經明顯不勝酒力,在阿宏的陪同下,先行返回房間休息,卸完妝、取下隱形眼鏡後,就因為太累昏睡過去。阿宏陪小花回房休息後,立刻又返回交誼廳,與龔男、另外2名友人一起喝酒,直到凌晨4點左右,4人才返回房間休息。
沒想到,龔男竟然覺得有機可乘,凌晨4點30分趁著同房所有人睡著時,偷偷潛入小花的房間,看小花在床上熟睡,進而伸出狼爪、性侵得逞。發生事情的當下房間昏暗,加上小花近視看不清楚、以為動手的是阿宏、沒力氣反抗等理由,雖然小花心裡不太願意,還是與對方發生了關係。
▲龔男趁著小花喝醉,進房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當天上午10點左右,阿宏跑來敲門,小花見到對方似乎在裝傻,於是睜眼怒瞪,斥責「所以你想當昨天的事情沒發生過」,讓阿宏感到莫名奇妙,雙方為此發生爭執,經過爭吵後,小花才知道發生關係的對象竟不是阿宏,當場崩潰痛哭。
後來小花詢問了其他友人,最後透過濃厚的體味,確認龔男就是性侵犯,立即在當地報警處理。案件回台後進入司法程序,龔男還向法院辯稱,當時小花要求「不能射裡面」,完事後還要求他留下來陪伴,雙方是你情我院發生關係。
▲龔男辯稱,2人是你情我願發生性關係,小花還告知「不可射裡面」,完事還要求他留下來陪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不過,其他同行友人則證稱,小花與阿宏已曖昧一段時間,快要成為男女朋友的關係,且2人動作相當親暱,約會時會勾手、吃飯時會互相夾菜,動作已經很像男女朋友,小花不可能同意與龔男發生關係。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龔男趁著小花爛醉時性侵,造成小花精神、身體上莫大痛苦,事後毫無悔意,也沒有與小花達成和解,因此依照乘機性交罪,判龔男4年有期徒刑。至於民事的部分,龔男則被判賠40萬元。
龔男不服,提起上訴。不過,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高院審理期間,龔男坦承發生性關係,案發後卻被小美質問時,卻不斷否認,因此判定龔男有罪,判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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