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蕎綺/綜合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的獨子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就讀高中時,因網購槍枝零件組裝還脫口掃射學校,在當地服刑238天後返國,事隔4年多,一二審法院均認無審判權而判決公訴不受理,今(6)日他透過YouTube公開表示,認為台灣一審檢察官應「加強英文」,才不會一直要用不存在的事實起訴。
▲孫安佐建議台灣檢察官加強英文。(圖/翻攝自YouTube/Sun 孫安佐的頻道 Edward)
孫安佐今透過YouTube影片公開解釋自己為何回到台灣還需要再一次面對訴訟,因依台灣法律,若在台灣以外的地方犯可被判有期徒刑3年以上之罪刑者,則台灣檢察官有權再次起訴,不過前提是當地要有設法限制,台灣才有權進行審判。此次他是被檢察官以「製槍未遂罪」起訴,但他提出其實美國法條並沒有這條罪,他在美被控的是「持有子彈罪」以及「恐嚇威脅罪」,建議檢察官可以「加強英文」。
▲孫安佐透露台灣檢察官想以「製槍未遂罪」起訴他,但美國並沒有該法條。(圖/翻攝自YouTube/Sun 孫安佐的頻道 Edward)
另外,孫安佐也表示,一審檢察官喜歡用「不存在的事實」來訴說他本人沒犯過的罪,譬如開庭時,一審檢察官說明孫安佐「有成功地把這把槍製作出來」,卻又想以「製槍未遂罪」起訴,讓他滿頭問號。
▲孫安佐開心終於可以介紹自己熱愛的槍枝相關主題,不需再隱藏。(圖/翻攝自Instagram/sun_edward_64)
不過孫安佐透露,其實從美國回來之後,自己一直有在思考「哪裡犯了錯」,他坦言確實不該亂開玩笑,當時在美國法庭上也已誠心向受害人及其家屬道歉,他深知該謹言慎行,只是他依然認為事在人為「槍枝沒有錯」,這3年來他雖自己經營YT頻道,但一直不敢做槍枝相關主題,就怕影響法官判決,但現在確定公訴不受理,他決定開始做自己真正熱愛的槍枝主題,希望藉此解開大眾對於槍枝的誤解。
▼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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