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上容/新北報導
58歲王男日前駕駛聯結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時,車子左後輪軸斷裂導致輪胎脫落,司機渾然不知,導致超大型輪胎一路從南向車道,飛越中間分隔樹叢,彈到對向北上車道,狠狠砸中3車,分別為2小客車及貨車,事件共造成1人受傷。國道警方事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王男開出罰單,並責令王男改正,不然就要禁止通行。
▲聯結車輪胎脫落,一路狠砸中3車 。(下圖同/國道警提供)
國道警方今天在官方臉書公開一段影片,影片中可見,今年6月17日清晨6時34分左右,戴姓男子駕駛1部小客車行經國道1號北向45.3公里林口爬坡道時,突然從南向車道飛來一顆輪胎,戴男閃避不及被砸中,該顆輪胎再砸到另一部自小客車導致車輛擋風玻璃全破,超巨輪胎之後再擊中另1部大貨車,總計砸中3部車,無辜車主事發當下趕緊向警方報案處理。
經國道警調查,該輪胎是58歲王姓男子所駕聯結車肇事,行經國道1號南向林口路段時,疑似左後輪軸斷裂導致掉落兩個輪胎,其中一個滾到路肩,駕駛人以為只掉這個,卻沒有發現另一個輪胎擊中3車,就繼續開到下交流道,經檢視車輛,經警方通知後,王男才知道有另一個輪胎滾到對向波及別人的車,初步了解可能是車輛未妥善保養,相關肇責尚待釐清。
▲聯結車左輪胎脫落 。(圖/國道警提供)
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16款規定:「汽車裝載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對王男開出罰單。
因為掉落物或是機件脫落往往會造成一些車輛為了閃避發生嚴重事故,國道警察局持續加強取締下列項目:
一、 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含長度、寬度、高度及重量)
二、 裝載貨物不穩妥及機件脫落:(一) 所載貨物滲漏、飛散。(二) 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三) 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四) 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
三、輪胎胎紋深度不符合規定。
呼籲駕駛人裝載貨物行駛高速公路應依照相關規定,行車前務必檢查車輛及輪胎,以維護國道交通安全,並避免因貨物掉落傷及無辜。
▲無辜遭砸車輛慘況。(圖/國道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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