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人妻見丈夫經常不回家起疑心,查他外送訂餐紀錄發現有女性輕食,在逼問下丈夫坦承外遇。(示意圖/取自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人夫經營公司,常藉口工作忙碌不在家,妻子一查他的Uber Eats訂餐紀錄,發現竟有女性輕食,經她不斷逼問,丈夫才承認偷吃女經理,人妻遂向2人提告求償100萬,不過因她只能提出丈夫偷吃的證據,卻無法證明婚外情對象是誰,案經上訴到台灣高等法院,判人夫應賠償20萬元,女經理免賠,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結婚6年多,生有一子,人妻指控,婚後1年丈夫就常以工作為由,經常外出未歸,她在前年5月發現丈夫Uber Eats訂餐紀錄中有女性輕食,在她不斷質問下,丈夫才坦承和女經理發生婚外情,人妻因此和丈夫進行婚姻諮商,想不到過了2個月,人妻又在住家抽屜裡發現一個隨身碟,裡面竟有丈夫和小三的性愛錄音檔,讓她感到更加痛苦,提告向2人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丈夫和女經理皆否認有不倫關係,丈夫辯稱他和女經理只是同事,因工作關係無法避免獨處,妻子卻無法接受,以探視小孩要脅他,他才順著妻子和岳父、岳母的指謫不反駁,並非承認外遇。
法官認為,人妻提出的證據內容皆以「那個女的」、「小三」、「女友」稱呼婚外情對象,並不足以證明對象是誰。且性愛錄音檔錄音品質不佳,也不符合聲紋鑑定條件,不能證明其中的男女聲為丈夫和女經理的聲音。
岳父雖證稱,小孩曾提到爸爸和公司阿姨睡一起,他睡在中間,但法官認為,在雙方對小孩探望照顧方法還沒談妥,女方又一再要求丈夫斷絕婚外情的情況下,難以想像丈夫會讓小孩和小三碰面。
法官又查,小孩還不到5歲,但岳母曾對小孩說「爸爸不要你」、「爸爸狠心丟下你」等語,再把小孩哭泣的影像上傳到家族群組,岳父、岳母甚至曾和丈夫拉扯爭奪小孩,導致小孩崩潰大哭,故考量小孩身心健康,無法讓他到庭作證。
法官審酌雙方結婚第4年,丈夫就外遇,導致妻子罹患憂鬱症,判丈夫應賠償20萬元,因丈夫的外遇對象無明確證據指認是誰,判女經理免賠,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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