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爆出碩士論文抄襲案,台大今(9日)認定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撤銷林生碩士學位,《ETtoday新聞雲》整理台大調查的7大抄襲鐵證,包括論文比對系統「兩文相似度高達4成」、林智堅以「槓桿者」為題卻幾乎沒分析、不同版本抄襲部分「余都早於林完成」等,在在證明林智堅是抄襲余正煌論文。
▲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說明調查並撤銷林智堅學位的7大抄襲鐵證。(圖/記者黃國霖攝)
一、論文比對系統「兩文相似度高達4成」
審議委員會召集人、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指出,經過論文比對系統,林生和余生的論文「相似度高達4成」,雖然林智堅的指導教授陳明通主張,應用同樣民調資料寫不同論文,是被允許及鼓勵,但審定委員會認為,是否抄襲不在使用同一份資料,而在兩文許多描述與說明都極為相似或完全一致,且所佔篇幅甚大,所以認定林生抄襲。
▲林智堅和余正煌論文經比對雷同段落不少。(圖/ETtoday直播)
二、林智堅以「槓桿者」為題卻幾乎沒分析
蘇宏達表示,林生和余生碩士論文有相同民調資料,同樣研究2014年新竹市長選舉,而林生研究題目為「三人競選之中槓桿者的政治社會基礎及其影響,以2014新竹市長選舉為例」,但委員會實際研讀林生論文,實際上根本沒有分析槓桿者效應,反而分析另一個候選人蔡仁堅得票基礎,導致兩篇論文一開始就產生高度重疊。
三、摘要「10行有7行相同」 結論也高度重疊
委員會針對林、余兩人進行逐章、逐段、逐小節比對,而碩士論文的中文摘要,是論文的核心發現,在林生論文的中文摘要7行字,和余生論文中文摘要中的10行的前7行,幾乎一模一樣,審定委員會經過充分討論,認定余生林生兩論文構成抄襲,而且情節嚴重。
四、論文8處重疊逾越合理範圍 英文、圖表「同對同錯」
審定委員會針對其中最高度重疊的15處再進一步比對,發現15處高度重疊部分,有8處相似度已經逾越合理範圍,構成抄襲情節重大,其中余生在分析工具上提及的統計回歸模型,使用英文是錯的,結果林生也跟著錯,「錯的一模一樣」,另一個地方余生「英文寫對、中文寫錯」,林生也一樣,這種同對同錯情況,讓委員認定抄襲存在。
▲審定小組發現兩論文連圖表錯誤都相同。(圖/ETtoday直播)
五、不同版本抄襲部分「余都早於林完成」
審議委員會認定,林文最後完成時間在2017年1月16日,余文最後完成時間則在2016年7月21日,林不能提出早於余文完成前的手稿,無從證實余文是抄襲林文,且林在論文完成前持續更新內容,並且在參考書目中引用余文,代表林知悉余文已經較早通過口試,並成為正式學位論文,沒有理由不知道兩篇論文的相似之處。
六、林智堅電郵佐證無法證明原創
蘇宏達指出,雖然林智堅跟陳明通的說法,林的論文是原創,但林智堅提供的電郵佐證,卻無法證明是原創,而且委員會認為,是否先取得資料或先展開資料,不等於先完成研究成果。
蘇宏達表示,林提供的證據是2016年2月1日陳明通寄送給林助理楊女士的電郵並附件,並且經過公證,惟公證資料證明是陳於當天寄送給林,其中有「請智堅自我發揮一下」的字句,其爭議及實情不能確知,但無法確認寄送的文稿原始作者為林,「文稿中並未顯示修訂符號」,林和陳均未到場作口頭聲明,乃無證據顯示在此電郵前,陳有無收到來自林的文稿,根據此項證據資料,極難遽以認定此部分文稿哪個部分是林作品,也沒辦法解答誰在何時抄襲誰。
七、林智堅提供民調不代表先完成研究
蘇宏達表示,雖然陳明通表示,兩人使用同一組多次調查的電話訪問結果,這些都是林智堅團隊原創出來,但委員會認為,余文並未更動民調資料,且清楚標示出處,而不同作者獨力研究,對個別變數的描述,並沒有作為使用極為相似的文字理由,而且余文最後完成時間在2016年7月21日,早於林文完成時間。
對此,林智堅下午在民進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回應說,「我覺得我非常無辜,我實在是一個受害者」,對於台大學倫會的說法難以接受,他是好心被雷劈,提供資料給余正煌,「我怎麼有需要抄襲他?民調是我提供的,如果沒有民調,他如何完成論文?」委任律師黃帝穎則說,行政爭訟是一個方法之一,收到處分書會再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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