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安被系上教授叫到辦公室4度猥褻,噁問「有高潮嗎」,她偷偷將精液留存當成證物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蔡怡萍/新竹報導
一名任職於新竹地區某大學的男教授,被系上女學生小安(化名)指控在辦公室4度強吻、親胸部,又用手侵犯她下體,還噁問「有沒有高潮?」,她最後偷偷將教授射在她肚子上的精液用衣服擦拭,帶到醫院驗傷報案。新竹地院審後衡量教授與小安以100萬達成和解,依照利用權勢猥褻、性交罪共4罪,處教授有期徒刑1年,得緩刑3年,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這名大學男教授在系上教課並兼任行政主管,而小安是系上學生,並且擔任全職工讀生,工作內容由這名教授監督指導,2021年6月21日起,教授趁權勢之便,連續4天趁與小安獨處時將她抱到腿上,掀起她上衣親吻胸部,脫下她褲子以手指猥褻。
小安指出,第3次時教授還噁問「有沒有高潮」,她別過頭去不講話,教授就接著把自己褲子脫掉,問「可以插進去嗎?我不會射在裡面」,她搖手拒絕,第4次時教授又問了一次,然後就自慰直到射在她肚子上,這次她偷偷用衣服將精液擦起來,然後當成證據到醫院驗傷並報警。
教授接受調查時坦承不諱,但他強調沒有明顯感受到小安表達拒絕或推開,若她掙扎他就不會繼續下去,且第1次後小安應可預見到辦公室與他獨處可能有什麼狀況,小安隔天仍選擇到校與他相處,始終沒出言反對,表示並沒有任何強迫行為。
但小安說,因為對方是系上教授、又算是她上司,雖然她每次都心想「可能會發生不好的事」,但不敢也不知道怎麼反抗,感覺很奇怪,也很害怕。
法官審後認為,該名教授利用師生關係,小安又因教育、業務關係而受到監督,卻利用這個機會與小安獨處、進而侵犯,小安因「服從支配」而隱忍屈從,達到違反意願的程度,惟念後來教授坦承全部犯行,積極與小安調解,最後以100萬元達成和解,小安同意給予緩刑,於是依利用權勢、機會猥褻性交罪,4罪合併處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判決2年內接受法治教育12場次,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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