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送貨司機偷吃人妻會計,還傳訊約她「下午請假約會、做愛」,被人妻丈夫發現後怒提告,案經上訴到高雄高分院,司機要賠3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貨車司機勾搭上同公司的會計小姐,明知道她已婚,還頻頻用LINE示愛,傳送「很喜歡、喜歡跟妳做愛」等訊息,並相約「4/20下午請假約會,一起送貨,第三次做愛!」,讓綠帽夫看了怒告司機,求償66萬元,案經上訴到高雄高分院,判司機侵害配偶權應賠償30萬元,全案定讞。
這名人夫和妻子結婚11年,婚後育有2名女兒,本來關係融洽,妻子卻偷吃同公司的送貨司機,人夫指控,司機明知妻子已婚,卻經常傳LINE表達愛意,被他發現後,2人仍繼續來往,導致他罹患憂鬱症,需服藥治療,他要向司機求償66萬元。
司機則辯稱,人妻是他公司的會計,常向他訴苦婚姻的不愉快,他們之間只是用想像、聊天的方式逾越同事關係,LINE上的對話內容都是他的個人幻想,並沒有真的發生性行為。去年12月傳訊「我餘光看到妳穿...」、「我起色心了」也只是開玩笑,他要養父母又要付卡債,沒有錢賠償。
不過經法院審理,一審認為司機明知人妻已婚,仍和她交往並在LINE上討論性行為,侵害人夫的配偶權,判司機應賠12萬元,人夫再上訴到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司機還傳送「很喜歡、喜歡跟妳做愛」、「4/20下午請假約會,一起送貨,第三次做愛!」等內容給人妻,可知司機和人妻至少發生3次性行為,判司機得再賠18萬元,人夫共獲得30萬元賠償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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