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後失聯!正宮隔天見老公「裸上身睡女同事」怒喊告 結局逆轉

▲陳男妻子目擊老公與女同事同床共枕。(示意圖/取自pexels)

▲陳男妻子目擊老公與女同事同床共枕。(示意圖/取自pexels)

實習記者楊欣倫/綜合報導

一名人夫陳男任職於桃園市清潔隊,去年與妻子吵架後失聯整晚,其妻子隔日前往陳男祖母家意外目擊丈夫與女同事同床共枕,認為兩人關係不純,憤而控告女方。但法院審結原告提出的證據難以認定陳男與女同事有不倫關係,最終駁回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的妻子主張,丈夫去年3月起就經常徹夜未歸,兩人為此不斷發生爭吵,去年7月間爭執後對方更突然失聯,電話不接甚至關機。她隔日因擔心陳男安危便前往其吵架後經常去的祖母家,沒想到竟目睹丈夫與女同事同床共枕,陳男赤裸上身僅著短褲,女同事則上身僅穿背心,且看見她後立即奔離房間。事後她質問陳男,對方才坦承與女同事發生婚外情。

妻子表示,女同事當日下午向陳男傳訊息說「手機不見」,以交還為由相約見面,卻遭到對方拒絕。事後女同事決定報警提出竊盜告訴,並於臉書社團公開貼文寫下陳妻的全名,臭罵「XXX偷我手機,還不趕快還來,小偷」等語。陳妻認為,女同事的行為造成她精神上的痛苦,且侵害配偶權與名譽權,故提告求償共計60萬元。

▲陳男與女同事當晚於其祖母家喝酒。(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com)

▲陳男與女同事當晚於其祖母家喝酒。(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com)

對此,女同事稱,去年7月當晚騎車下班時巧遇陳男,對方因心情不好想找人聊天,兩人才一同前往陳男祖母家喝酒,當時已近凌晨3時,她為避免酒後開車觸犯刑責,便借住陳男房間一晚,全程無任何肢體親密接觸,但對方妻子隔天目睹後不聽解釋,一直狂罵她與陳男有曖昧。她為避免與陳妻產生更多誤會才會離開,手機也遺留現場未帶走,後來只好聯絡陳男取回手機。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證稱,事發當晚確實有與女同事在祖母家喝酒,也忘記促成酒局的原因,但兩人當時衣著正常,以前也沒有兩人單獨喝過酒。最終法官認定,陳男妻子提出的證據難以認定陳男與女同事交往踰矩,而女同事的臉書貼文也無法認定是在辱罵陳男妻子,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刑度,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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