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女遭狼師摟腰摸臀 崩潰PO文「噁爛死了」!學姊曝更慘遭遇

▲桃園市林姓男子2018年中秋節連假到女友住家拜訪,見女友13歲女兒獨自看電視時起淫念,對少女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國二女生遭老師熊抱並以下體頂碰,隱忍不敢聲張,直到得知學妹被同1名老師侵犯才揭發。(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被學生暱稱「爺爺」的曾姓國中體育老師,被控任教期間涉強摟、猥褻2位女學生,其中1位女學生寫臉書爆氣大罵「噁爛死了」,勾起另1位女學生受辱的心事,各向校方反映後提告,曾男一概否認,堅稱遭2位女學生捏造故事攀誣,台北地院詳查認定女學生並沒杜撰虛構,且有旁證推翻曾男的辯解,依性騷擾與強制猥褻罪判他1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2位受害女學生是學姊學妹關係、彼此認識,2019年2月22日下午2點多,當時讀國一的受害學妹班級上體育課,依曾男指示做操跑操場準備打籃球,曾男藉口需要幫手在公文蓋章,叫受害學妹單獨到體育組老師辦公室,趁內外無人,他突然熊抱女學生摟腰摸臀,還把頭緊貼著女學生左胸好幾秒。

女學生呆住,手足無措,還沒來得及推開,曾男自己就鬆手分開,正好女學生班上的體育股長進辦公室請示要跑幾圈操場,但沒看到曾男猥褻女同學的舉動,女學生趁隙落跑,當天下午4點多就在臉書PO文爆氣開罵「噁爛死了,鹹豬手給我拿開啊」等語。

要好的同學看到PO文,紛紛打聽發生什麼事,女學生一股腦怒稱「老曾,色鬼」、「他今天,騙我說,叫我去體育組」、「他就突然抱我,摸我屁股,臉躺在我胸部上」、「真的太傻眼了,他媽的」、「真的快氣到哭了」。

受害學姊當時讀國二,得知學妹遭遇,當晚利用一起補習機會詢問,鼓勵學妹要告訴老師,並當場傳訊息給師長反映,學姊並說出塵封內心的受害遭遇,原來她在前1年(2018年)10月19日上午11點多,在校內游泳池更衣室入口附近,同樣被曾男熊抱摟腰摸臀,更過份的是,曾男用下體不斷頂觸她的大腿。

受害學姊說,當時她陪1位女同學利用游泳池無人上課空檔,自行計時補考游泳,女同學考完去淋浴更衣,她獨自在外等候,竟遭曾男的鹹豬手侵犯,她用手肘撞曾男反抗但對方不鬆手,幸虧女同學換好衣服開門聲響很大,曾男才趕緊放開,還要她「不可以講出去」,她直到看見學妹的遭遇太誇張,才決定揭發。

2位女學生由家長出面向校方要求調查,並先後報案提告。現已退休的曾男到案一概否認,堅稱辦公室人來人往,校內游泳池開放時間都有救生員駐守,怎可能有機會非禮女學生,他推稱受害學妹上課偷懶不想跑步,被他糾正時還反嗆三字經,受害學姊始終說不清楚事發地點,可見2位女學生捏造故事攀誣他,可能是不滿他教課方式或彼此對話有爭執所致。

曾男還找老同事證稱,2位女學生平常叫他「爺爺」或「老曾」,態度不是很尊師重道、講話沒大沒小,想藉此證明2名女學生意圖陷害他。但法官查明很多學生跟2位受害女學生一樣暱稱曾男,不代表學生就有攀誣曾男的動機,且曾男諸多辯詞與證人及客觀事實不符。

法官認定曾男侵犯2位女學生,造成的危害不輕,且不認罪也沒和解、態度惡劣,依性騷擾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另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至於2位女學生和第3位女同學另外指控曾男多次趁機吃豆腐等舉動,法官認為欠缺證據,判曾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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