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朱姓女子在浴室產下一名女嬰後,因沒聽到她的哭泣聲,就認定女嬰已死亡,將她丟出窗外致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朱姓女子在浴室產下一名女嬰後,拿塑膠袋包一包就從住處3樓丟出窗外,女嬰落到2樓遮雨棚上,因呼吸衰竭而死,直到屍身腐臭才被鄰居發現並報警,警方循線逮捕朱女,朱女辯稱,因女嬰出生後沒哭,她以為是死胎才丟棄,但經法醫鑑定女嬰為活胎,出生後因未受妥善照顧而死,法官審酌朱女有輕度智能障礙,依過失致死罪處2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朱女與男友同居懷孕,前年11月28日生產當天,她向男友表示腹痛流血,直接到浴室自行生下一女嬰,並將胎盤從體內扯出,隨後用塑膠袋將女嬰包裹,直接從3樓住處窗戶丟到2樓的遮雨棚,女嬰因無人照護,最後呼吸衰竭而死,直到屍身腐爛發出臭味,被鄰居誤認為動物屍體,才通知屋主處理,屋主請人上遮雨棚查看,發現竟是一具嬰屍,連忙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捕朱女。
朱女到案後,辯稱女嬰出生後沒有啼哭,她以為女嬰已死,才拿塑膠袋包一包丟出去。不過檢方認為,朱女過去就生過2個孩子,並非毫無經驗的人,卻只因沒有聽到女嬰哭聲,就認為女嬰已死亡並不合理,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朱女。
法醫認為,女嬰被發現時身體已腐敗,身上臍帶未剪、還連著胎盤,若當時朱女將臍帶剪斷並輕拍女嬰背部,讓女嬰吐出口中異物,則空氣進入她的肺部後,女嬰就會有哭聲,且女嬰仍透過臍帶與胎盤相連,約半小時內仍可吸取胎盤中的氧氣獨立存活。又根據解剖推測,女嬰並非死產,出生時仍有生命跡象,卻因無適當照護而死亡。
法官考量朱女有輕度智能障礙,在認知理解、問題解決的能力均不足,處理事務態度消極,難以了解事情的因果關係,的確有可能因獨自生產身心受衝擊,誤認女嬰已死,一時慌亂將女嬰丟窗外拋棄,但就女嬰死亡結果,朱女仍具有重大過失,依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2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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