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刷診所負評!高雄男罵醫慢性殺人 法官判他上爆料公社貼澄清文

▲▼醫師,男醫生,愛情,愛慕,醫療。(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高雄一男子帶母親就診後,上網狂罵醫生「賺錢下藥讓妳如吸毒般回診」等言論,被法院判他毀損名譽,民事部分除了要賠15萬外,還要連7天上網發文澄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陳姓男子帶母親看皮膚科,因治療過程對醫生開藥產生不滿,到診所的GOOGLE評分頁面、臉書專頁和高雄爆料公社粉專大罵醫生「賺錢下藥讓妳如吸毒般回診」、「拿病患健保卡當ATM」、「慢性殺人!!」,醫生一怒告上法院。法官認為陳男言論已貶損醫生名譽,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他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民事部分,也判陳男應賠15萬元,還要連7天上診所粉專、GOOGLE評分頁面、高雄爆料公社粉專發澄清文,全案還可上訴。

皮膚科醫生指控,陳男於2019年8月3日帶他母親來診所就診,經診斷,陳母因黴菌感染患有皮癬、灰指甲及濕疹,且已經癢到睡不著,他於是開口服藥並叮嚀陳母要追蹤肝功能,陳男和陳母一聽灰指甲藥物會傷害肝臟,和他溝通後,他決定只給口服止癢消炎、外用抗黴菌藥物及濕疹藥膏治療,並叮囑陳母每3天回診1次。

醫生表示,他考量陳母為糖尿病、癌症患者,將每次內服外用藥物的劑量控制於安全範圍內,經3次回診後,陳母症狀逐漸改善,13日回診已無須再服用口服藥物,只需外用藥膏持續治療。但陳男事後卻以母親有血糖不穩、病情更糟等情況為由,在診所GOOGLE評分頁面、臉書粉絲頁中指責他,發表「連續看到第4次,越來越糟糕」、「賺錢下藥讓妳如吸毒般回診,親切背後令人髮指!!」、「拿病患健保卡當ATM跟健保局請款,我們在XX只用一顆內服藥,媽媽患部已經好轉,同樣皮膚專科良心道德何在!!已經向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出申訴!!」等文字,毀損他的名譽。

陳男罵完發洩不夠,又到高雄爆料公社臉書專頁發文,內容對醫生指名道姓罵說「只顧領取數次健保費,枉顧病患、家屬疲於奔波,及病人病史用藥不當,醫療疏失,醫德敗壞,粗糙,慢性殺人!!」醫生認為,陳男這些謾罵讓他醫德受損,且其他病患也屢向他質疑此事,讓他不勝其擾,感覺非常痛苦而有憂鬱症狀。

▲生氣,憤怒,罵人,不爽。(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陳男不滿醫生開藥,上網狂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醫生主張他年收入高達2100萬餘元,要求陳男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並到診所臉書粉絲專頁、GOOGLE評分頁面及臉書高雄爆料公社粉專上,連續7日張貼道歉啟事,再到自由時報及聯合報地方新聞版刊登道歉啟事1日。

陳男則辯稱,因母親看診多次病情都沒好轉,他才依自己的價值判斷,提出主觀且與事實相關聯的評論,並非杜撰或毫無意義的謾罵,況且皮膚科診所給藥含有類固醇,他詢問其他醫生,他的母親不適合使用有類固醇的藥,他也據此向衛生局申請爭議調處,可見他在網路上的發文是以個人經驗為基礎,並非要詆毀醫生人格,且他擔任導遊,因疫情而收入不穩,也難以負擔高額賠償金。

法官認為,陳男對診所諸如「醫療疏失,醫德敗壞,粗糙,慢性殺人!!」等評論,已超越理性質疑醫生用藥的程度,而且逾越「合理評價原則」的範圍,已造成醫生名譽受損,刑事部分,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陳男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元,民事部分,審酌雙方經濟情狀,一、二審皆判陳男應賠償1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此外,民事部分還判陳男須連續7日於皮膚科診所粉專、GOOGLE評分頁面及高雄爆料公社粉專張貼判決主文及澄清啟事,內文說明陳男「未經查證便不實指控高雄市路竹區XX皮膚科診所XXX醫師不當醫療、無醫德之事,業經橋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本人犯散布文字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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