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因為好奇,強行灌不明液體給貓咪喝,因未造成嚴重傷害死亡,獲得不起訴。(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張姓男子去年因為好奇,用保力達B瓶蓋裝不明液體,灌到飼養的貓咪口中,過程被李姓女子拍下上IG限動,有民眾看到檢舉張男和李女涉嫌違反《動保法》,但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以警員到場時,貓咪還能自由活動,無證據顯示受虐貓隻達到肢體嚴重殘缺等情形,不構成《動保法》要科以刑責的處罰要件,因此處分2人都不起訴。
張男遭檢舉,2021年12月間在新北市汐止區某檳榔攤內,把保力達B藥酒裝在瓶蓋內,然後強行灌入貓咪口中,行為已經涉嫌虐待動物,而一旁觀看的李姓女子,則錄影後放到IG,讓追蹤她帳號的約2千名粉絲觀賞,則涉嫌散佈虐待動物影像罪。
張男否認虐貓,瓶蓋內裝的是黑松沙士,他餵第1口的時候,貓有喝,第2口時貓吐出來,他就用衛生紙幫貓擦嘴,張男坦承因為好奇才會這麼做,事後經動保局聯絡,貓咪送醫檢查,只有耳朵有輕微皮膚外傷。李女承認有拍片上傳,但只有他的粉絲會看到,且事後已經刪除影片。
檢察官調查,當初轄區警員獲報後,到檳榔攤現場時,看到受虐貓身軀完好活動自如,沒有明顯外傷,且店內有貓飼料及貓砂盆供貓使用,無證據顯示貓隻因遭虐待而達到《動保法》法定的「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至於李女拍片上傳行為,目的是要引人關注,無法認定是惡意播送虐貓影片,因此最後以罪嫌不足等理由,不起訴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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