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客戶前往八里區「水樹之間」建案賞屋,通往該建案中庭時,因鞋墊放置槽尚未鋪設鞋墊,導致他因高低差而跌倒憤而提告,建案古姓工地主任遭起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真衰!陳姓客人前往八里區由佳瑞建設公司投資興建的「水澍之間」建案賞屋,豈料,銷售人員帶他從大廳通往中庭門口時,因門口所設計的鞋墊放置槽尚未鋪設鞋墊,導致他因高低差而跌倒,受有左側踝部挫傷,陳因此提告。士林地檢署認,建案工地主任兼現場負責人古男,因未在該處設置警告標語提醒,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起訴指出,2月11日上午陳姓客人接受建案銷售人員引導、介紹建案環境,從大廳從向中庭時,行經中庭門口放置鞋墊凹陷處,因高低差跌倒,導致左側踝部挫傷,憤而報警處理。
經查發現,該建案今年2月就已完成公共設施裝潢,並取得使用執照,而古姓工地主任卻未告知建案銷售人員在帶領客戶時,應提醒大廳通往中庭門口所設計的鞋墊放置槽尚未鋪設鞋墊,凹陷處與四周地磚高度差距達5.5公分,而凹陷處所舖設約門口寬度三分之一的木板僅是施工人員為施工方便而設置,銷售人員經過時,根本難以預見該處有高低差。
檢方根據現場蒐證照片、陳姓客人診斷證明書、銷售人員證詞,認為古姓工地主任不僅是營造業工地主任公會會員,且他的職務內容包含指揮、管理、監督建案現場施工事務,卻未在凹陷處鋪設鞋墊、木板或是其他鋪平高低措施、設置警告標誌,導致陳姓客人跌倒受傷,依過失傷害罪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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