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1樓公寓住戶不滿2樓鄰居經常發出噪音,在自家客廳裝監視器錄音蒐證,告上法院後獲得5萬元賠償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台南一棟公寓的1樓李姓住戶指控,2樓張姓夫妻從事網拍、外送員,經常傳出不明物件敲打地板、跺地、重物砸地等噪音,吵到李鄰失眠必須看身心科,雖曾拿6千元給張家改善噪音,也曾報警、通知環保局處理,但都無法解決,最後李鄰乾脆在自家客廳、大門口裝監視器蒐證,告上法院求償10萬元,法官檢視證據,確認張家確實從早到晚發出噪音,判張家應賠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棟公寓共5樓,每層只有1戶人家,張姓夫妻和一名6歲孩子住在公寓2樓,從2018年3月起從事蝦皮電商、Costco代購生意,隔年4月歇業後,2夫妻皆為熊貓外送員。
住1樓的李鄰指控,2樓張家從事網拍業時,樓上經常傳出交卸貨物、重物落地等聲響,改行當外送員後,噪音也未改善,仍有不明物件敲打地板、跺地、重物砸地等噪音。
李鄰雖曾包6000元紅包請張家改善噪音,但2家仍經常為此爭執,李鄰求助環保局,環保局認為這是警局業務,且因噪音不定時傳出,環保人員也難以24小時待在李鄰家監測分貝數,去年2月李鄰終於忍受不了噪音,通知警察到場處理後,張家將紅包退回,但噪音問題並未解決,隔月李鄰便在自家客廳、大門裝設監視器蒐證。
張家認為,李鄰提出的錄音是自己錄的,不能作為證據,也不能證明聲音是他們製造的,或證明這些聲音已逾越一般人忍受程度,且李鄰失眠就醫,也不能證明是他們家造成的。
法官檢視錄音,發現李鄰家從晚間9點、半夜2、3點到中午,多次錄到「砰砰」、「噠噠」、「叩叩」等不明聲響,還有尖叫聲及男女交談聲,有時半夜門口監視器錄到身穿熊貓外送服人員走入大門後,隨即錄得「哐」、「咚」等聲響,李鄰確實長期忍受2樓住戶的不明聲響。
法官認為,一般人在自家住宅中,具有更高標準的安寧期待,李鄰雖未能證明張家製造聲響的分貝數,是否有逾越噪音管制法所訂定標準,但參酌攝錄影片已能認定張家製造的噪音,已超越一般人能容忍的標準,判張家應罰5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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