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暴擴大!新北警開罰單收賄案第二波搜索 10警7業者被約談

▲▼新北市地檢署。(圖/記者陳雕文攝)

▲新北市地檢署再約談10警員。(圖/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地檢署偵辦警員涉嫌收受賄款,與代辦業者開立不實罰單案;6月間發動第一波搜索,收押4警、6業者及1檢驗員等11人,經1個多月還原手機通話紀錄,更發現還有6個單位的警員涉案,帶回10警、7業者及1名證人到案。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楊唯宏偵辦新北市警員違法開單收賄案,經還原手機通話紀錄,懷疑尚有6名警員涉案,今上午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12路,對三重警分局警備隊、三峽警分局山佳、樹林、三多派出所、汐止分局社后派出所及保安大隊第三中分隊等處進行搜索,帶回涉案的10名警員、7名代辦業者及1名證人,查扣手機及電腦主機等證物。

根據調查,有租賃業者的小客車違規遭吊扣車牌,為了避免出租收益損失,找來特定警員配合代辦業者開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罰單,讓原本吊扣車牌變成吊銷,業者只要繳交罰單後重新驗車,即可領取新牌照,繼續營業出租,鑽法律漏洞。

檢警調查,2021年8月間,發現樹林警分局多名警員勾結代辦業者,根據道路交通管制條例第12條第1項,開出上百張罰單,以每輛小客車數萬元回扣代價,讓吊扣的牌照罰單改為吊銷,收賄金額初估近百萬元。

2022年6月21日,新北市調查處搜索新北市樹林警分局山佳、三多派出所、桃園市平鎮警分局警備隊新竹縣竹北警分局6間派出所及代驗廠商,約談38人、41名證人,新北地院裁准板橋警分局信義所廖家毅、後埔所李旻翰、桃園平鎮警備隊鄭日益、樹林警分局樹林所黃千駿等4警、陳清正等6名代辦業者及1名代檢廠檢驗員,共11人遭收押。

新北市警局也做出說明,據了解本案新北警局早在110年就接獲檢舉發現有遭吊扣車輛因再開上路而被警方開單吊銷牌照的案件大幅增加,經內部調查發覺有異,於去年10月1日主動將相關資料,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本(15)日執行搜索之案件,為同案非新增案件。

去年同時新北警也將此法律漏洞問題函文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向交通部公路總局反映在案,並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6條部分列修正條文,避免有心人士再次利用規範不足之處得利。

新北警局表示將持續要求各級主管勤教嚴管,一經發現員警違法犯紀徵候,主動查處,依法從嚴究辦,秉持「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展現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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