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恐怖工地害7透天厝變危樓 高市府出手:依最高罰則究責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市前金區一處新建工地14日發生道路坍塌,導致鄰近7棟民宅傾斜變成危樓,昨先用怪手支撐一夜後,今(15)日下午建商緊急找來吊車施工,用3根鋼樑支撐傾斜房屋。高雄市政府表示,將對施工廠商未能確保工地及周邊安全的情事,將針對起承監造人依法究責。

針對這次工地造成的工安事件,高市府表示,昨日(14日)邀集建築、土木及結構技師公會會勘表示,該區地層地下水文複雜下方屬粉質土壤,較為脆弱,且目前為感潮帶,施工難度高,廠商施工時未能預防地下水迅速湧入而造成本次塌陷損害,應屬施工造成,後續工務局將邀集公會學者釐清事故原因。

工務局表示,前次工安事故復工申請係由專業技師公會鑑定確認後,並由工務局會同高雄市建築師公會、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及高雄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至現場勘查改善後,工務局於6月20日始得同意復工申請,後續不定期請三大公會派員至工地稽查,並無異常。

▲▼第一次蓋大樓就害「7棟透天厝變歪樓」,建商自責:破產借錢也會賠。(圖/記者賴文萱攝)

▲▼工務局與建商討論後,今下午找來吊車施工,加裝3根鋼梁支撐傾斜的房屋。(圖/記者賴文萱攝)

▲▼第一次蓋大樓就害「7棟透天厝變歪樓」,建商自責:破產借錢也會賠。(圖/記者賴文萱攝)

工務局強調,本案於2019年12月3日核准建造執照,設計人已於2020年9月9日申請註銷開業登記,已非屬本案設計人。另依據內政部函釋,依建築法第12條規定申請建造執照,建造建築物之權利主體為起造人,並負同法規定之義務與責任。建築師固為同法第13條規定之建築設計人,但其依建築師法第16條規定受委託辦理建築物設計,則屬私法上契約行為。起造人於領照准建之後,如在施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時,依同法第39條規定自得申請辦理。

另外,依據營造業法第26條規定,營造業承攬工程,應依照工程圖樣及說明書製作工地現場施工製造圖及施工計畫書,負責施工。本案施工計畫書於109年12月9日完成施工計畫書備查,故前開施工計畫書已經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及專任工程人員簽證確認,並經專業技師計算,本案以鋼板樁作為擋土支撐之施工工法是符合地下層開挖作業相關規定,故本案工安事件將對起承監造人依建築法最高罰則究責。

▲▼第一次蓋大樓就害「7棟透天厝變歪樓」,建商自責:破產借錢也會賠。(圖/記者賴文萱攝)

▲▼第一次蓋大樓就害「7棟透天厝變歪樓」,房屋內斷垣殘壁,毀損嚴重。(圖/記者賴文萱攝)

▲▼高雄前金區工地2度塌陷害7民宅成危樓,屋主15日一早冒險進屋收拾家當,見昔日家園慘成斷垣殘壁,忍不住哽咽。(圖/記者賴文萱攝)

▲▼高雄前金區工地2度塌陷害7民宅成危樓,屋主15日一早冒險進屋收拾家當,見昔日家園慘成斷垣殘壁,忍不住哽咽。(圖/記者賴文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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