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特兒佩戴的RICHARD MILLE名表。(圖/公關照)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吳姓男子2018年搭機從桃園機場入境,被查獲手提行李藏有1支新品售價台幣450萬元的RICHARD MILLE限量名表、卻沒依規定申報,關務署台北關依《海關緝私條例》沒入這支表,吳男提告抗罰,主張受朋友之託,帶表回台檢修走時不準問題,就算補稅頂多只要13萬餘元,沒入處分有違比例原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台北關執法於法有據,判吳男敗訴,可上訴。
判決理由指出,高價限量名表價值在於收藏與表彰個人財富、地位,即使計時不準確,也不至於讓整體交易價格從數百萬元,遽降到入境免申報的2萬元門檻以下,何況有機會修好,台北關委請專業廠商鑑定仍有台幣333萬餘元價值,若吳男真是帶回台檢修,大可依法申報並繳納保證金,之後帶表離台就可申請退錢,相關規定在入境前都有明確告示。
▲RICHARD MILLE名表身價不斐,受到許多名人喜愛。(圖/公關照)
RICHARD MILLE是2001年興起的瑞士鐘表高價品牌,號稱已躋身世界十大名表品牌,經典款動輒台幣百萬元起跳,標榜奢華前衛設計,吸引許多富豪名流收藏,包括華人知名女星楊紫瓊、西班牙網球名將納達爾都是品牌忠實顧客。
本案源於吳男在2018年10月11日,從馬來西亞搭乘馬來西亞航空班機抵達桃園機場入境,他走綠線免申報櫃檯通關,被台北關關員攔查發現,他的手提行李內有1支RICHARD MILLE名表,目視判斷為真品、價值遠超出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入境免稅限額2萬元,因此留置手表委請專業廠商鑑定,確認是真品且完稅價格為台幣333萬餘元。
▲桃園機場入境查驗處。(資料照/記者任以芳攝)
台北關認定吳男攜帶應稅貨物入境、未依規定申報,構成違章行為,2019年7月4日依《海關緝私條例》處分沒入。吳男不甘損失,申請複查、提起訴願設法挽回都失敗,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主張他是受馬來西亞朋友凌姓男子之託,帶這支手表回台檢修走時不準的問題。
吳男自稱沒有鐘表鑑定專業,但他認為這支表外觀沒鑲嵌貴重寶石,也非古董,又喪失計時功能,應已無市場價值,所以僅以布料簡單包覆,台北關以臆測方式估算手表價值,並任意沒入人民財產,就算依台北關核定的完稅價格計算,頂多補稅13萬餘元,卻直接把手表沒入,已違反比例原則。
法官查明這支名表是2018年6月1日,在北市東方文華酒店內的專櫃以台幣450萬元售出,同年9月9日由凌男辦理退稅後攜帶出境,雖然吳男聲稱受凌男之託帶回來送修,但台北關委託專業廠商鑑定,認為手表外觀無任何刮傷、破裂或毀損,出售僅約3個月,縱然走時不準確,還有修復的可能,參考同品牌同款式手表市場行情,這支表仍有10萬8000美元、折合台幣333萬餘元價值。
法官指《關稅法》規定,進口整修、保養的成品,在進口翌日起6個月內原物出口,免徵關稅,只要入境時據實申報、繳納稅款保證金,之後攜帶原物離境就能申請退還保證金,而機場在入境櫃檯前,已明確告示旅客攜帶物品總值若超過2萬元,應走紅線櫃檯據實申報,吳男若不明瞭,也可現場詢問,吳男是被關員攔查發現,依法已不得補行申報以補稅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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