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叔公團圓夜逞慾!對姪孫伸狼爪「脫褲猥褻」

▲弟弟,男孩,小朋友。(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1名12歲男童農曆過年、中秋節家族團聚時,卻遭叔公玩弄下體猥褻,叔公還詭辯「以為他是前男友」。(圖/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一名12歲男童跟家人於農曆年期間到親戚家團聚,但晚上睡覺時竟遭叔公爬上床,伸進褲子上下其手30分鐘;同年中秋節時,家族又團聚慶祝,這名叔公深夜又躺在男童旁邊猥褻近20分鐘,叔公噁行被揭發後,辯解是喝了酒意識不清、將男童當作是他前男友了,但台中地院不採信荒謬辯詞,依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處叔公有期徒刑6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年僅12歲的男童2021年2月農曆年間,跟家人到親戚家團聚並留宿,平常沒有特別聯繫的叔公也與會。深夜10點多,叔公進到男童睡覺的房間,趁男童熟睡時用手撫摸,雖男童驚醒並轉身2次試圖阻止,但仍被叔公猥褻了30分鐘。

同年中秋節連假時,男童與家人前往叔公位於台中的住處烤肉,當晚叔公見男童與表弟睡在客廳,竟大膽將睡著的表弟抱開,躺在男童身邊猥褻近20分鐘,儘管男童轉身表達抗拒之意仍未停止動作。

男童因為怕被叔公打而不敢直接反抗,事後也只有跟妹妹說,而就讀的學校某次調查學生是否有受性騷擾時,男童才說出遭叔公猥褻的情況,校方大驚並通報婦幼警察隊展開調查。

叔公辯稱,2次行為時都有喝酒,因為酒醉而將男童誤認為其前男友,但法官認為男童才12歲,體型、身高都與一般成年男子明顯不同,而且家族團聚現場還有別的男子,很難會對男童發生誤認;再者,如果已經喝到爛醉無法判別,又怎麼會在中秋連假時,還知道先將男童表弟抱到別處,再進行猥褻行為?

台中地院調查叔公犯行明確,罔顧人倫而對僅12歲的親戚男童伸出狼爪,對男童身心靈、性自主權造成不良影響,雖犯後已與男童家屬和解,但所生危害嚴重,依加重強制猥褻罪,處3年6月;加重強制性交罪5年2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處1年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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