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逼女友堂妹吞吐!惡男打悲情牌「要養失智嬤」求輕判遭打臉

▲桃園市曾姓男子去年1月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未滿16歲少女,當晚竟邀約至摩鐵發生性關係並口交得逞,事後還拍攝裸照等猥褻影片挨告。(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嘉義男子逼女友堂妹口交,害她患鬱症陷低潮,遭判刑4年10月。(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黃資真/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29歲男子與女友同居,在住處廁所前遇到女友堂妹隻身一人上廁所,竟強壓對方頭部替自己口交,害年僅15歲的她深陷憂鬱情緒走不出來。男子雖然打悲情牌表示家中還有高齡失智嬤、身障父親要養,法官認為「與本案犯罪情節輕重判斷並無關係」,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10月。

判決指出,男子阿強(化名)與女友交往時曾同居一段時間,2019年8月某日深夜,阿強在女友位於阿里山鄉的住處,發現女友堂妹小君(化名)在1樓後方廁所如廁結束後獨自步出,阿強竟不顧小君反抗,強壓其頭部替自己口交得逞。

審理時阿強供稱犯行時處在酒醉狀態,已屬精神障礙或辨識能力顯著減低之情形,但法官認為,當時阿強仍可明確判斷小君前去如廁並且決意尾隨,也可明確辨別小君有抗拒之舉,難認阿強無法辨識行為違法,不採信此部分辯詞。

另外,阿強又稱自己有意賠償,但小君及其父母求償金額高達400萬元,根本無力負擔,且祖母已高齡81歲、患有失智症,父親因工作受傷下半身癱瘓,領有殘障手冊,須由身為獨子的自己照顧,請求輕判。

法官根據小君的精神科看診紀錄,發現不管是醫院或是診所,皆診斷出小君事後患有焦慮症、憂鬱症、睡眠障礙症,還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難認阿強所為犯行情節輕微,父母會請求鉅額賠償,可能也是因女兒受到的創傷非輕,才拒絕調解,至於阿強家境是否困頓等,與本案無關,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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