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台南市安南區何姓男子,因欠繳罰金等11萬5402元,經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名下持分土地後,由何男姐姐出面清償所有欠費。(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55歲台南市安南區何姓男子,因5年內先酒駕、後毒駕,遭台南市交通局裁罰9萬元,何男另積欠交通罰單及勒戒所勒戒費用等共新台幣11萬5402元,經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查封名下持分土地後,由何男姐姐出面清償所有欠費。
55歲台南市安南區何姓男子,2016年間駕駛汽車,行經台南市永康區永安路,經員警攔查,因5年內先酒駕、後毒駕,遭台南市交通局裁處新台幣9萬元罰鍰,何男另遭交通局裁處4筆交通罰單及遭法務部矯正署台南看守所附設勒戒所移送欠繳勒戒費用等案,合計尚欠金額新台幣11萬5402元。
台南分署表示,本案於2021年2月間分案受理後,曾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何男銀行存款,但未扣得任何存款。執行人員調查發現,何男名下有1筆位於台南市安南區的持分土地,乃先行辦理查封登記,並於2022年8月9日至現場查封土地,查封時何男姐姐從家中走出表示,何男無能力繳納,執行人員勸諭何男之姐代為清償,以免持分土地被查封,何男之姐於8月16日下午至台南分署將欠款全數繳清。
台南分署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並按時繳納限屆滿前自行繳納交通罰鍰及費用,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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