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王思佳告傳銷商涉盜用肖像代言產品卻吞敗。(圖/翻攝自Instagram/pinksophia0818)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藝人王思佳2019年試喝粉絲贈送1款膠原飲品,拍照PO到自己IG限時動態分享,卻被截圖加註「女神也使用推薦」等字句,轉發到銷售這款飲品的康霖公司傳銷會員「尖峯團隊」群組宣傳,王思佳認為自己無端變成代言人、肖像權遭侵犯,提告向康霖公司與2名直銷會員連帶求償150萬元,台北地院指王思佳無法證明誰截圖或轉發,判她全部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王思佳是在2019年間,在自己IG限時動態PO文,發布本案膠原飲品照片並加註「一天一瓶 永保青春」等語,後來發現被人截圖,加註「女神藝人王思佳有關注她的人都知道,她非常注重內外的保養、連她也開始使用這珍珠膠原飲」、「截取本人的現實動態,女神也使用推薦的膠原帶白、真心不騙、選擇它是你最好的選擇」等文字。
王思佳又發現,銷售這款飲品的康霖公司旗下1名劉姓傳銷會員,個人IG限動出現這張截圖,康霖公司另1名經營尖峯企業社的何姓傳銷會員所創建「#北尖峯」群組,也出現這張截圖用來推銷飲品,以致許多粉絲問她是否代言這款產品。
王思佳聲稱,當初是粉絲提供這款膠原飲品,她試喝後PO文表示禮尚往來,但根本沒同意或授權使用照片,就被冒用肖像塑造她代言產品的假象,去年(2021年)寄律師函要求康霖改善與公開道歉,未獲理會,因此主張肖像權遭侵犯,提告要求康霖與2名傳銷會員連帶賠償150萬元、刪除本案截圖與相關PO文,並在康霖官網刊登澄清啟事連續30天。
康霖公司辯稱與傳銷會員只有買賣關係、並無僱傭從屬關係,「尖峯團隊」不是康霖旗下組織,康霖已在官網及YouTube頻道澄清跟王思佳沒有任何合作關係,提醒傳銷會員不得使用本案截圖推銷產品,否則嚴懲。
劉男坦承轉發本案截圖到自己IG發布限動,但否認變造截圖,沒侵犯王思佳的肖像權。何男也否認製作或轉發、使用本案截圖,辯稱「尖峯團隊」與「#北尖峯」群組成員,都是傳直銷的上下線會員,他雖是創建人,但無權監督、管理,他已於去年5月在個人YouTube頻道澄清「重要聲明通知!團隊與網紅藝人無合作關係」。
法官審理認為,王思佳無法舉證誰製作本案截圖並散布,劉男轉發到個人IG的舉動雖不當,但來源仍為王思佳主動PO文,本來就會讓公眾共見共聞,劉男轉發只是讓更多人看到,「尚屬社會生活合理範圍」,況且IG限動訊息僅存在24小時,難以認定劉男藉此推銷產品。
至於何男與「「尖峯團隊」、「#北尖峯」群組成員雖關係密切,但法官認為傳銷會員都是跟傳銷公司簽約,上線會員對下線會員並無僱主般監督、控制權限,何男也已盡力澄清,因此判決王思佳全部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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