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姓男子收到女子邀約訊息前往飯店,卻落入仙人跳陷阱,被4人囚禁毆打搶錢,還逼用牙刷刷下體。(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台南報導
台南黃姓、吳姓男子與各自的女友共4人到一間知名飯店住宿,期間另名劉姓男子剛好傳訊給黃男的女友顧女詢問宵夜推薦,一行人竟起意計畫仙人跳,要顧女傳訊「我想你了」把劉拐到飯店,隨後就開始毆打、恐嚇,問「你哪一隻手腳不要了」,並要劉男拿牙刷沾牙膏「自己刷下體」,威脅親友帶10萬來救他,還搶走劉身上3000元現金。台南高分院依三人以上強盜罪判黃、吳男7年10月,顧女3年8月,吳男的女友李女2年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事件發生在2018年7月13日,黃、吳男分別與顧、李姓女友入住台南某飯店,4人都只有18、19歲,剛好顧女的劉姓男友人也來台南訪友,並用IG傳訊問她有沒有推薦的宵夜,黃男看到後竟與吳男共謀「仙人跳」,用女友手機傳「要來找我嗎?」、「我想你了」給劉,將他騙到飯店。
隔天上午,劉果真依約前來,但顧女將他引進房間後,隨即趁隙拍下劉男躺在床上的照片,並通知男友等人進入房間,劈頭就拿著照片質問「你是否知道她有男朋友」、「你跟她的對話紀錄開起來」、「為何躺床」,又搶走劉手機,接著就抄起鐵椅狂毆,恐嚇問「你手腳哪一隻不要了」,接著命令劉全身脫光、用牙刷沾取牙膏後,自行刷洗自己生殖器,並將所有過程都拍照或錄影下來。
劉男不堪被凌辱,哀求願意請親友帶10萬前來交付,一行人就先搶走劉身上3000元現金。劉男被囚禁毆打數小時後,趁隙逃出門外向飯店人員求救才結束驚魂記。
劉男送醫後全身傷痕累累,連生殖器也多處挫傷,幾乎沒有一處完好,台南地院審理後,依結夥三人以上強盜罪,處黃男有期徒刑8年、吳男7年10月,顧女犯強盜未遂罪處4年6月、李女3年10月。
4人遭判刑後皆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黃、吳與顧女設局引誘劉男到飯店,又以毆打、恐嚇等手段凌虐取財,惟念顧女已達成調解,黃與吳因賠償金認知差距過大未達成調解,黃雖為主謀、但已坦承全部犯行,黃、吳依強盜罪判有期徒刑7年10月,顧女改判3年8月,李女判2年,其中李女與劉男以分期賠償20萬元達成調解,於是予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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