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不服名下的中投、欣裕台2公司股權須全數充公,提出行政訴訟,今日法院判決敗訴。(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蔡怡萍/台北報導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在2015年間,處分認定中投、欣裕台2公司屬於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2公司資產156億元,並要求國民黨把持有的2公司股權移轉給國家,國民黨不服提出行政訴訟救濟,今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國民黨敗訴,仍可上訴。
黨產會是在2016年11月1日的第5次委員會認定,中投公司從1971年成立以來,就是中國國民黨100%持有的公司組織,自2007年7月以後,中投和欣裕台公司的股權,不管是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受國民黨信託而持有,後來股權也都已經全數回歸國民黨名下,因此認定2公司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2公司資產共156億元。
2016年11月29日,黨產會在第3次臨時會後,再做出處分,要求國民黨必須在30天內,將國民黨名下的中投、欣裕台公司全部股權,移轉為中華民國所有,也就是2間公司名下的156億資產需全數充公。
國民黨和2公司不服,各自提告,要求撤銷黨產會的收歸國有處分,並向法院聲請暫時停止執行,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中投和欣裕台2公司,是「被移轉股權」的股份有限公司,處分不涉及2公司的財產權益,不具備本案當事人適格,無權提起撤銷處分訴訟,判決駁回2公司提告。
另外,國民黨針對同一項處分提起的撤銷訴訟,今日上午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出爐,判國民黨敗訴,仍應將所持有的中投和欣裕台2公司,全部股權交歸國有,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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