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洋、蔡怡萍/澎湖報導
今年5月初有6名潛水客在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東吉島,被發現疑似溺水,海巡署將他們救回後,意外發現其違法捕撈龍蝦、麵包蟹,涉嫌違反《漁業法》,而調查載送他們的遊艇竟屬澎湖科技大學。檢察官蒐證後,於昨(17)日搜索6個地點,認為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前系主任陳男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背信及政府採購法等犯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2名被告即澎科大胡姓教授、郭姓業者則諭令請回。
▲澎科大「海洋2號」竟載遊客非法捕撈海洋漁獲,陳姓前系主任遭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圖/記者陳洋翻攝,下同)
今年5月7日,一起通報溺水救護案,意外衍伸為非法捕撈漁獲案件,遊客在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違法捕抓龍蝦、麵包蟹等,而遊客所乘坐之遊艇,經查證後係國立澎湖科技大學所有之「海洋2號」,澎湖縣調查站認其中有弊端,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與澎湖縣調查站、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組成專案小組,經數月調查蒐證分析,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
▼遊客出海違法捕撈漁獲,卻溺水在海上載浮載沉,尋求救援後進而發現違法情事。
8月17日上午認時機成熟,展開搜索行動,共計搜索6個地點,另帶同被告3人、證人4人進行訊問,經澎湖地檢署偵訊及調查證據後,認澎科大海洋遊憩系前陳姓系主任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背信及政府採購法等犯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2名被告即澎科大胡姓教授、郭姓業者郭則諭令請回。
▲澎科大陳姓前系主任羈押禁見獲准。
根據《漁業法》規定,自用遊樂船舶攜帶潛水器設備潛入海中採捕水產動植物,主管機關可以職權逕行認定,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澎湖縣農漁局漁管科長張宏安表示,依照民眾檢舉內容,潛水客身上確實有網袋裝的漁貨,農漁局將找業者、潛水教練說明,如有違法一定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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