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澳警方破門攻堅,逮陳女等12人。(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36歲陳姓女子因懷疑鍾姓男子亂講話,害她被男友甩,氣得糾眾到鍾男蘇澳住處堵人圍毆,最後鍾男右腿中彈倒地。法官近日依殺人未遂罪,判陳女5年6月徒刑,其餘人等則依妨害秩序罪判6至7個月不等。
根據判決書內容,陳女等共12人去(2021)年1月25日開車到鍾男住處,發現鍾男車輛停在附近,其中一名周男便打電話騙稱要鍾男移車。
陳女見鍾男下樓後,上前稱要帶他去別處遭到拒絕,其他人見狀便拿著鐵棒、手銬、腳鐐等上前圍毆,過程中陳女喊「開下去,不要跟他講那麼多」,一名農姓男子便朝鍾男下半身開槍打中右臀,一行人隨後逃離現場。
鍾男女友下樓發現鍾男倒在停車場旁草地,發現他中彈便立刻帶他送醫並報警,蘇澳警方循線在桃園市中壢區及大園區等處,一舉查緝陳女等12人到案。
▲警方破門壓制陳女同夥。(圖/記者游芳男翻攝)
陳女辯稱不知道農男有帶槍,且鍾男遭圍毆時自己沒有動手,但鍾男和在場的2名小弟都有聽見,當時有女子聲音喊「開下去」,法官考量全場只有陳女一名女性,其他男性也和鍾男沒有過節,認定是陳女指示開槍,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之犯意。
合議庭法官認為,陳女始終否認有殺人犯意,犯後態度不佳,且未和鍾男和解,另同夥林男、楊男、曾男、劉男持鐵棒等進行圍毆,對公共秩序造成危害並導致鍾男受傷,但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劉男也已和鍾男和解。
法官依共同殺人未遂罪,判陳女5年6月徒刑,另依攜帶凶器在公共場合聚集3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判曾男和劉男6月徒刑,而林男、楊男遭判7月徒刑,打電話的周男及小弟黃男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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