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神被倒帳!「名導演拒付片酬」提告 結果出爐

藝人鍾瑶近來傳出拿不到片酬,她提告後已獲判勝訴。(本刊資料照)

▲藝人鍾瑶近來傳出拿不到片酬,她提告後已獲判勝訴。(圖/鏡週刊提供,下同)

圖、文/鏡週刊

藝人鍾瑶2007年參與周杰倫《不能說的秘密》演出後,力爭上游,獲得不少演出機會,但卻傳出做白工,她之前委請知名導演馮興華當經紀人,接拍洗髮精等廣告,不料最後卻拿不到片酬,向台北地院提告後,馮興華也置之不理, 鍾瑶已獲判勝訴確定。

鍾瑶出道時是模特兒演員,2007年首次演出電影《不能說的秘密》,開始往戲劇表演領域發展,陸續參與電影《白蟻-慾望謎網》、《市長夫人的秘密》以及電視劇《姊的時代》、《麻醉風暴2》等多部影視作品演出,2018年以《替身》獲得金鐘獎迷你劇集的電視電影女主角獎提名。

她提告指出,之前委請馮興華導演擔任經紀人,並與馮興華的金熙國際簽約處理她的藝人經紀事務,同時簽訂「一家人益生菌洗髮精」代言合約,但2019年間起即時有遲延給付原告工作收益的情況, 鍾瑶指出,她常需多方催討始能拿到錢。

2020年前鍾瑶與金熙國際對帳,由金熙國際當時的代理人張文玲與他接洽,張文玲2020年7月10日傳送2紙應付款明細截圖給她,其中1張截圖記載應付款項計為108萬1,470元,提及其中74萬7,470元7月底前清償,35萬元8月清償」等語,但張文玲因覺得金額過高,2020年7月25日回覆表示「先不用開發票」、「不會有開發票就會申報沒開就不申報的,發票金額再等我確認即可」等文字。

鍾瑶指出,依當時雙方的對帳內容,金熙國際共積欠她工作收益共101萬1,470元但對方都不給,她找馮興華追討時,馮都說是由他的妻子金燕玲負責,但鍾瑶認為,金燕玲是金騰國際的負責人,並非與她簽約的公司,認為應由馮興華負責,因此提告,但馮並未出庭,台北地院去年12月即判鍾瑶勝訴,馮的金熙公司應付她101萬餘元,馮未上訴,全案已確定,台北地院已於今年4月發出判決確定證明書。


更多鏡週刊報導
【女神被倒帳2】告贏了還是拿不到錢 鍾瑶斜槓戲裡外拚轉機
才聲明絕不見中共高官 國民黨訪中團視訊唱和國台辦「反台獨」
【獨家】法務部人事異動 3執行分署長出爐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