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吳姓文創店老闆以聊天為由,深夜約恐慌症男子到家中,趁他病情發作癱軟時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吳姓文創店老闆深夜約男網友阿明(化名)到家中聊天,明知道他有恐慌症,卻頻頻羞辱他「有恐慌症的這種人,被X會叫成什麼樣子」、「做愛是很開心的事情,跟我做過你就知道你這些煩惱都不是煩惱」,並趁他病情發作癱軟在地時,性侵他得逞。此案經上訴到台中高分院,法官依犯強制性交罪,處吳男3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據了解,吳男為碩士學歷,曾進軍演藝圈,在知名綜藝擔任過助理主持,也當過國中代課老師,但在解釋鹿港摸乳巷時做出摸乳狀,又使用「抓奶」一詞引發家長抗議,吳男在退出演藝圈和教育圈後,在台中西區開了一家文創店。
判決書指出,吳男在去年1月31日凌晨時上網路聊天室,認識了因恐慌症而想找人聊天的阿明,吳男以見面聊為由,約阿明凌晨2點到店內住處。一等阿明進門,吳男關下鐵門,變臉恫嚇說「這個時間點誰會出來跟你聊正經的事」,阿明覺得情況不對拿出手機錄影,吳男又繼續揚言「我想要看這種有恐慌症或有焦慮的這種人,被X會叫成什麼樣子」、「我想要看這種人壓抑了這麼久,就沒有性慾了好可憐」、「讓你知道有多爽,然後你就開開心心坐車回家」等語。
阿明眼見無法逃脫,因害怕而恐慌症發作癱軟在地、全身抽筋,吳男趁機將他衣褲脫下強制性侵得逞。事後阿明向朋友哭訴此事,經朋友陪同到警局報案。
全案審理時阿明指控,那天晚上他很焦慮,需要有人陪伴說話,上網遇到暱稱「登山」的吳男,本來說好只是純聊天,到他家後吳男卻變臉,不斷羞辱他到哭,還跟他說「做愛是很開心的事情,跟我做過你就知道你這些煩惱都不是煩惱」。
阿明證稱,吳男強拉他到2樓,他想往樓下走,吳男卻恐嚇說「我應該把你推下去,讓你摔死」,讓他嚇到不敢動,最後他趁隙跑到樓下,吳男又追上來,他當時恐慌症快發作、心跳的很快,哀求吳男讓他回家,吳男卻嘲諷「我第一次看到恐慌症的人在我家發作,他會不會死在我家」,再趁他恐慌症發作、癱軟在地時性侵得逞。
阿明表示,他原本因同志身分、又害怕報案後要一再講述此事不敢報案,後來受到朋友鼓勵,他也覺得如果不站出來做點什麼,這件事就永遠是他心理的陰影,他也想讓吳男付出應有的代價,終於鼓起勇氣報警。
一審法官因阿明錄影只有3分鐘,與待在吳男住處長達4小時相比,仍有可疑之處,因無其他直接證據,判吳男無罪。二審法官檢視錄影、訊息等相關證據,認為阿明和吳男相約時已經明言沒有要發生性行為,在店內也表達拒絕,但吳男卻強制對他性交,犯後還否認犯行,未與阿明和解,依犯強制性交罪,處吳男3年6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