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巴哈姆特憂《中介法》 NCC:非營利、小型業者或可免除義務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8日辦理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包括LINE、PPT、巴哈姆特、臉書、電子商業務業者與公協會等資訊儲存服務及線上平台服務業者到場。(圖/NCC)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8日辦理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包括LINE、PPT、巴哈姆特、臉書、電子商業務業者與公協會等資訊儲存服務及線上平台服務業者到場。(圖/NCC)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8日辦理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包括LINE、PPT、巴哈姆特、臉書、電子商業務業者與公協會等資訊儲存服務及線上平台服務業者到場,批判《中介法》針對言論自由規定,讓業者無所適從。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直言PTT非營利單位,如被列為指定平台納管,就等於命令PTT關站。

NCC19日表示,《中介法》尚在草案段,歡迎各界提出不同看法,做為未來調整草案文字與架構,NCC會持續與各界溝通。NCC強調,對於個別業者盼善盡社會責任,但因營運成本致難以配合草案義務等意見,NCC將充分考慮,一併檢討,針對部分非營利、較小型的業者,也會考量免除或減輕其義務。

NCC因應組織調整,增加網路平台治理職權,於2022年年6月29日公布網路治理法源依據《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全文後,各界紛紛針對草案定義、納管範圍、資訊限制令執行細節、知悉構成要件、免責條款設計、國內產業環境評估、救濟程序等議題提出不同看法,NCC表示會將審慎調修後與外界溝通,並邀集多方利害關係人參與,以凝聚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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