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男見陌生男子躺在前女友床上,醋勁大發持鈍器將人爆頭致死,又辯喝醉酒求減刑,法官依殺人罪判12年8月徒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蔡怡萍/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吳姓男子今年農曆年前,喝酒後到前女友租屋處,看見一名陌生男子睡在前女友床上,竟醋意大發持堅硬鈍器狂砸男子頭部,因吳男身高184公分、體重92公斤,體型高壯,男子無力抵抗而被打到昏迷,吳男接著將他抱到路邊騎樓後就離開,男子被打到腦偏移併腦出血,送醫後傷重不治,南投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處吳男12年8月徒刑,可上訴。
事件發生在今年1月29日清晨6時許,40多歲吳男喝完酒後搭車至前女友租屋處,上樓後卻看見王姓男子在前女友床上呼呼大睡,他失控抓狂徒手將王男揍醒,將人毆打到地上後,抄起一旁堅硬鈍器朝他頭部重擊數次,不顧在一旁的前女友慌張大喊「他已經快不行了、你不要再打了」,痛毆王20幾分鐘直到失去意識,隨後將人抱到樓下丟在騎樓,沒等救護車到場就離去。
王男被送醫急救後,因為創傷性硬膜下腔出血併腦偏移,5天後中樞神經衰竭死亡,吳男被逮後還否認以鈍器砸頭,不知道會這麼嚴重。
前女友表示,只與吳男交往過1個月就分手,目前雖與王男曖昧但還沒在一起,2男那天是第一次遇到,沒有什麼深仇大恨;而吳男辯稱,他知道王男在追前女友,當天他喝了酒後,不知道自己為什麼一直打他,向法官請求減輕刑責。
但調查證據顯示,王男頭部受有嚴重鈍器傷口,不是人體徒手就能造成;而吳犯案後還能將對方抱到樓下丟棄,且他與前女友LINE對話,語意通順、幾無錯字,連稱呼前女友都能精準使用女字旁「妳」字,顯見吳當時並無喪失辨識行為能力。
南投地院審後認為,2人素昧平生、僅因醋意就往脆弱的頭部狂毆,將人活活打死,雖吳男與死者家屬調解並賠償完畢,仍惡性嚴重無減刑之必要;又吳男身高184公分、體重約92公斤,身型壯碩,具體型優勢,死者僅175公分,身型中等,無視前女友在旁邊阻止仍將人打到昏迷,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明確,依殺人罪判12年8個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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