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嬌嗔小王:你以為你狙擊槍? 老公看手機紀錄後悔復婚

▲▼性愛,性交,外遇,偷情,偷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人妻外遇「狙擊槍」小王,鹹濕對話曝光還辯是「朋友間打嘴砲」。(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夫與妻子離婚2年多決定復婚,沒想到某天卻發現妻子與不知名男子的對話紀錄超鹹濕,包括妻子比喻對方是「狙擊槍」,對方還自認可以讓她「直接懷孕」,崩潰向2人求償60萬。台中地院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為適當。

人夫阿明(化名)主張,他與妻子庭庭(化名)2015年9月、2018年8月二次結婚,婚後育有2女。阿明卻在2020年11月間發現庭庭沉迷於線上遊戲,結識網友後雙方經常打電話往來。

直到去年1月多,阿明意外發現庭庭與另名男子於LINE上的對話內容,雙方互稱「老公」、「老婆」,詳細紀錄下發生關係的過程,對話超鹹濕,讓他氣得向兩人求償60萬元。

其中,禁忌對話內容提到「到後面你一直叫我的時候我就很興奮啊就想繼續」、「越叫越大聲妳水就越多好像要噴出來一樣」、「每次做完都還沒軟都想繼續塞進去了」,其中小王還提到自己禁慾太多天要買保險套,「不然這麼多天會直接射到子宮裡面」,庭庭說「你以為你狙擊槍?」,小王自信回應「不要嘗試、真的可以、頂到底射進去直接懷孕」。

不過,庭庭強調上述證據是阿明趁自己熟睡時私自翻閱手機才取得,屬違法取得證物,應無證據能力,且自己早在2020年10月回娘家居住,雙方婚姻關係早已無法繼續維持,至於聊天對話僅是朋友間單純聊天口頭上開黃腔、打嘴砲,否認外遇。

小王則是把一切推給庭庭,得知對方有配偶後,就有勸她回歸家庭,是庭庭心猿意馬又來糾纏他,自己才心軟收留,但希望基於敢作敢當勇於認錯的想法,願意以10萬元分期付款之條件與阿明談和解。

法官認為,庭庭無法證明證據為阿明以強暴或脅迫之方式違法取得,且雙方的曖昧對話,顯然已逾越一般社交上正常男女的關係,考量庭庭目前待業、小王收入微薄,精神撫慰金核減為30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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