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宗樺/台北報導
台北市松山區22日凌晨1時許,一名男子開著愛車到健康路找朋友聊天,男子下車後並未熄火讓一名醉漢有機可乘,直接跳上駕駛座把車開走,車主看到這一幕當場傻眼,更令車主心痛的是,醉漢在偷車後2分鐘便在基隆路、塔悠路路口自撞,轎車車頭嚴重毀損。警方事後將醉漢逮捕歸案,經酒測數值為1.1mg/l,全案將依竊盜、公共危險罪嫌偵辦。
▲王男竊車後在基隆路、塔悠路路口自撞。(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據了解,謝姓男子(31歲)將紅色的愛車停在健康路的一家雞排店前,併排停車後未熄火下車,在車頭附近與朋友聊天,不料此時王姓男子(26歲)帶著酒意搖搖晃晃突然竄出,一把拉開車門坐進駕駛座,踩了油門就往前開,謝男當場傻眼站在原地不知所措,只好立刻報警求助。
▲謝男轎車嚴重受損。(圖/記者游宗樺攝)
王男開著偷來的轎車,一路高速行駛,行經塔悠路與基隆路口時,高速自撞路邊花圃,整輛轎車車頭嚴重變形破損,前保險桿脫落、霧燈及車殼碎裂一地,車內安全氣囊爆開。王男肇事後自行下車離開現場,留下滿目瘡痍的車輛及滿地碎片。
警方獲報路口有車禍,派員到場卻發現駕駛已經離開,經調閱監視器追查到王男身份及行蹤,並在八德路四段一帶將他逮捕歸案。經酒測,其酒測值高達1.1mg/l,再經進一步比對,警方赫然發現王男在肇事前2分鐘才把路邊的車輛偷走,沒想到才開一小段路就自撞,所幸沒傷及無辜,全案將依竊盜、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偵辦。
▲謝男將車停在路邊與朋友聊天,但未熄火的車輛卻被喝醉的王男當場開走。(圖/記者游宗樺翻攝)
松山警分局呼籲,酒駕與肇事逃逸,都是不可姑息的行為,酒後開車如同是路上的不定時炸彈,隨時威脅用路人的人身安全,亦可能造成受害者家屬一輩子無法消逝的痛。民眾應落實酒後不開車,遇到車禍應面對與解決而非逃避,勿存僥倖的心態,以免觸法害人害己。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