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疫苗採購密件30年不盡合理 綠黨團批蔣萬安:已獲跨黨同意

▲▼蔣萬安出席「萬安作伙行 台北百面贏」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狂打疫苗採購爭議。(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22日再嗆「疫苗採購合約封存30年」爭議,質疑衛福部當時規避立法院監督。對此,民進黨立委羅致政上午在黨團記者會表示,這是一個誤導民眾的假議題,國民黨不要繼續胡亂指控,並指依法可調整「30年」的時間,民進黨團認為全部規定「30年」也不盡合理,合約可以公開之後就應該對外公開。

蔣萬安今天表示,「民進黨就是最大的詐騙集團,香菸走私說是超買,論文抄襲說是參考,現在將疫苗採購的合約封存30年,保密說成是保存」;蔣強調,他曾擔任立院疫苗採購調閱小組召集人,當時透過秘密會議,要求衛福部提供相關資料合約,但是文件重要的部分,包括疫苗的價格及到貨期程、數量等全部被塗黑屏蔽,完全規避立院監督。

對於蔣萬安指控,羅致政今天上午回應,「疫苗採購合約封存30年」是誤導民眾的不實指控,蔣萬安身為立委應該了解政府文書作業、國家機密的相關規定,所謂公文會分為「國家機密文書」和「一般機密文書」,前者適用於《國家機密保護法》,而疫苗採購是屬於後者,只有「密」跟「不是機密」兩種等級,保存30年是為了確保能夠保留這些文件,作為未來調閱的基礎,「密」只是一般公文書的「密」,是為了規範公務人員處理文書的過程要謹慎,不是為了避免讓外界窺知、監督。

羅致政表示,這「30年」並不是不能調整的,依照規定的解密程序,只要原核定機關覺得有必要的時候,承奉核定後,就可以進行機密等級的調整,或者調整它的時間。他說,民進黨團認為全部規定「30年」也不盡合理,合約可以公開之後就應該對外公開。

另對於疫苗保密合約規定,羅致政說,比利時就曾經發生過,負責預算規劃的部長公布疫苗採購價格,馬上引起廠商不滿要提告,逼得當時該部長把貼文撤下,因此,立院去年成立調閱小組時,各黨派委員也同意,基於合約保密的規定,可以做一些必要的遮掩處理,「不要這時候又反過頭來指控黑箱」。

羅致政補充,去年立院通過特別預算案的時候,也通過附帶決議,明文在疫苗全數到位後兩個月內,衛福部應送交報告到立院內,行政部門也有責任和義務向立委提出報告。

立委郭國文會中諷刺說,距離年底地方選舉只剩下96天,蔣萬安是市長參選人,不要一直執迷在立法委員的角色,不然幹嘛競逐市長的角色?他酸說,若是如此,「你(蔣萬安)將來當立委的機會還非常的長、非常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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