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央社
一名女子(A女)控訴25年前就讀國二資優班遭導師性侵,今天「A女學姐」表示,同是受害者,但歷時、性侵程度不同,看到狼師同樣手段佈局更精進,「令人背脊一涼」。
A女日前在人本基金會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她控訴在25年前就讀國中資優班二年級,黃姓男導師是數學名師以個別輔導名義,利用假日單獨補救教學理由,迫使她發生性關係,威脅不得分手或公開此事,否則進行報復。
人本基金會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時空跨越10年的學姐和學妹,都同意對黃師提出性平申訴。A女學姐指出,當看到新聞稿中敘述黃師手段,看得非常驚悚,因為跟對她的手段八九分像,只是她的受害歷時沒有這麼久、性侵程度不一樣。
▲國二女遭性侵隱忍25年,「台中房思琪」向教育局提出申訴。(圖/記者游瓊華攝、人本提供)
A女學姐說,「看了學妹勇敢站出來的聲明稿,我非常地佩服,也滿懷愧疚歉意,因為我的隱匿與姑息似乎磨練了狼師的手段,因為他用在學妹身上的手段佈局更嚴謹,令人背脊一涼。」
人本基金會表示,代學姐提出性平事件調查檢舉書時,台中市教育局卻說「要有受害時的年級及班級等資訊才能受理」。但「性別平等教育法」的基本認知「疑似發生性別事件就應該通報、檢舉或受理」。
人本基金會列舉多項教育局失職,1、未將黃校長(當年任導師)停職,只叫他請假迴避,黃校長還出席母親節活動、畢業典禮。2、黃校長一再騷擾證人和家長,教育局僅「去電警告」,結果相關人等繼續被騷擾;教育局對黃校長的騷擾舉動表現消極。3、本案可了解受害人不可能只有一名,市府應擴大調查,找出更多受害人,給予協助,但市府至今作法消極。
▲張耀中認為,對加害者身分保密的規定,應檢討。(圖/翻攝自YouTube/張耀中)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張家銨今天在台中市議會的教育文化業務質詢時表示,教育局是否有提供適當管道,讓其他可能受到黃師騷擾的受害者也能夠放心發聲呢?
對此,台中市教育局長楊振昇表示,絕大多數教育人員兢兢業業,認真教學;他表示,呼籲受害個人,請具名向教育局申訴,方便調查,受理後絕對嚴加處理。他再重申立場,全案若調查屬實,嚴懲重辦。
台中市教育局透過文字稿回覆,全案仍在調查中,重申依法按調查結果的事實認定,若調查結果屬實,即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教師法相關規定重辦。
關於未讓黃師停職一事,教育局澄清,此案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辦,此委員會開會討論認為此事年代久遠,須調查相關事證及相關人,建議教育局不予受理其退休申請。目前當事人留職停薪靜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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