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召開「黨政干預廣電媒體,政府黑手伸向網路」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23日)上午召開「黨政干預廣電媒體,政府黑手伸向網路」,嚴正質疑黨政高層不僅干預廣電媒體執照審查,更將黑手伸向網路言論自由等嚴重不當行徑。不過記者會一開始,黨團總召邱顯智先率立委陳椒華、王婉諭,向2名為逮捕逃犯林信吾而殉職的員警曹瑞傑、凃明誠,默哀1分鐘。
針對記者會主題,邱顯智表示,網路言論環境的治理並非新議題,重點是在要怎麼管,法律要怎麼設計,才不會讓執政者以打擊犯罪或假訊息之名,行言論審查之實,所以法律在設計上必須非常謹慎。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包括批判政府的自由,若連這樣的自由都失去,自由與民主恐會敲起喪鐘。
邱顯智質疑,2013年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反對當年國民黨政府提出來的《電信法》第九條修正草案,並說:「如果行政權力可以藉由不明確的法律概念,獨斷限制人民的網路活動,那麼,多元而充滿創造力的網路平台,也將因為行政權的各種主觀喜惡而失去讓社會活躍的動力。」
「2022年的蔡總統是否還記得2013年蔡主席說的話?還是說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邱顯智說,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這次推出的《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中,只要主管機關認定某個言論是謠言且有違法之嫌,平台業者就必須配合加註警示,還要求如果主管機關提出「緊急資訊限制令」的聲請,法院就要在48小時內裁定。「請問蔡總統,賦予主管機關這麼大的權限,難道不是獨斷限制網路活動嗎?」
邱顯智認為,NCC雖然聲稱這些爭議法條是參考歐盟和英國,但實際來看,歐盟其實是要求網路影音平台提供有效措施協助使用者進行媒體識讀,幫使用者了解什麼訊息更有可信度和品質,根本不是強制業者照政府要求加註警示。而英國的網路安全法草案,也沒要求法院要在48小時內就裁定網路內容是否下架,對於資訊限制令的條件也比NCC版本明確且嚴格許多。
邱顯智委員強調,《數位中介服務法》不是新法案,政府經過這麼多年的研擬,國外有這麼多範例可以參照,行政機關應由下而上,先積極找業者及公民共同討論後,形塑一個可執行、也不會侵害言論自由的草案。但現在卻反其道而行,先拿出一個由上而下,且有嚴重侵害言論自由疑慮,根本跟國外立法經驗不符的版本,明顯是政府失職,甚至讓人合理質疑,就是想要魚目混珠,把黑手伸進網路。
王婉諭則表示,近日看到部分有心人士,為了護航《數位中介服務法》,質疑時代力量一方面支持性私密影像納管下架,卻反對《數位中介服務法》草率推動,「但我們要說的是」,時代力量並非反對網路治理的相關立法,而是反對NCC《數位中介服務法》包含第十八條在內有關「謠言、不實訊息」的管制措施,因為現行的草案不僅實務上不可行,更可能會造成行政機關過度擴權,甚至危害言論自由,所以不該與之前訴求的性私密影像下架混為一談,來對比錯假訊息的判斷和處置,這根本是指鹿為馬。
王婉諭強調,對於上週NCC端出這部遭所有數位平台業者極力反對的草案內容,NCC根本無視大家意見,甚至有部分人士回頭對在野黨潑髒水。因此,我們要嚴正回應,倘若因為這次《數位中介服務法》的修法草案內容荒腔走板,進而導致我國數位治理走上回頭路,甚至讓性私密影像散播問題被擱置,政府應負起最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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