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姓運將目睹後座乘客為被友人打到無意識丟在路邊,卻未通報救援,涉嫌遺棄罪。(資料照/記者陳以昇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北市1月間發生酒友因計程車資喬不攏,竟徒手活活把人打死丟包的命案,當時動手的黃姓男子已經被依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死者子女不滿計程車司機見死不救,繼續提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現,胡姓運將違反公司駕駛守則,不顧酒醉乘客安危,還因擔心輾壓到被害人,下車把被害人搬離車輪,又不通報救援,23日依遺棄罪起訴胡姓運將。
1月3日深夜,黃姓男子和劉姓男子等3人,從新店區中央路的美黛卡拉OK店,搭上61歲胡姓男子駕駛的多元計程車離開,坐在副駕駛座的葉男先到家下車,黃男與劉男繼續搭車前行,就在車子抵達安祥路某巷弄內社區,劉男準備下車時,黃男不滿自己要支付較多的車資,阻止劉男下車,雙方在後座發生拉扯。
黃男一陣亂拳毆打後,下車繞到左後門,把奄奄一息的劉男拖下車,拉倒在左後車輪邊,胡姓計程車司機見狀,跟著下車把劉男身體再往旁邊挪了一點,以免起步時輾壓到,之後繼續開車載黃男回家。
凌晨0點半左右,社區民眾發現門口躺著滿口是血的劉男,趕緊通知消防隊把人送到耕莘醫院急救,最後仍宣告不治,檢察官根據監視器畫面,起訴打人的劉男涉嫌傷害致死罪,同時依劉男子女提告,分案調查胡姓運將的刑責。
檢察官調查發現,胡姓運將所屬的車隊公司有分駕駛守則,要求駕駛遇到酒醉乘客,若是不醒人事的話,要載到派出所,不得丟棄於路邊,以免發生事故。而胡姓運將除了搬移當時已因酒醉加上被毆而無意識的劉男,在車上還曾詢問打人的黃男,「放這裡有沒有問題」,可見當時已知劉男處於無自救能力,卻仍放任不管,依最重可處6月以下徒刑的遺棄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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