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通緝犯衰被全民肉搜! 行政院:若是警方造成「需致最大歉意」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台南員警曹瑞傑、凃明誠22日追查機車竊盜案時,遭嫌犯林信吾持刀割喉殺害,林嫌逃亡17小時於新竹落網。此案偵辦過程扯出「搜錯人」事件,一名陳姓通緝犯衰被全民肉搜,對此,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要確定一下媒體報導從何而來,如果警察跟媒體資訊相合,不無可能是內部的人把訊息流露出去,恐違反偵查不公開相關辦法。

▲▼行政院回應時事記者會 法務部長蔡清祥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 羅秉成 默哀。(圖/記者屠惠剛攝)

▲行政院回應時事記者會,發言人羅秉成。(圖/記者屠惠剛攝)

針對殺警案過程中扯出「搜錯人」的事件,羅秉成說,針對警方調查過程中,有媒體報導有其他涉嫌人,這位涉嫌人被某媒體披露是可能涉嫌人,這部分在最後跟17小時逮捕的兇嫌是不一樣的人,報導內容跟事實有差距。

「這報導內容是如何得知相關偵查訊息,這需要檢討跟調查,如果是警方流漏出去的話,是不OK的。」羅秉成指出,在偵查過程中,相關嫌疑人、對象如果沒有把握的情形,是不宜公開,因為有很多顧慮,可能會造成其他不好作用,譬如說如果沒有把握確定相當的嫌疑,公開或證實會造成今天這樣的情形。

羅秉成說,對於被公開的人來講,若是警方造成的話,應該要致最大的歉意,相關責任也要由警方要認真審慎做調查。羅指出,不單是秘密洩漏疑義,還有其他在過程中偵查所得的資訊,也要確定一下媒體報導從何而來,如果跟跟媒體資訊相合,合理推斷不無可能是內部的人把訊息流露出去,不無可能違反偵查不公開相關辦法。

羅秉成表示,這些相關辦法一方面是要保護偵查秘行,有效緝捕真兇,而另一方面也要保護相關利害關係人,警方或許因為非常注目跟重大,如果在處理上如果有不週全之處,要跟大家致歉,也特別會在個案上記取教訓,加以檢討,如果有哪些做得不夠,一定會做因應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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