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執行38死刑犯槍決 蔡清祥竟遭轟甩鍋!司法院回應:尊重

▲▼行政院回應時事記者會 法務部長蔡清祥。(圖/記者屠惠剛攝)

▲法務部長蔡清祥在行政院記者會上回應不執行死刑的原因。(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犯下殺警重案,震驚社會,引發死刑是否該執行的問題。法務部長蔡清祥23日在行政院記者會中表示,目前能執行死刑的都已經槍決了,但因為現在待執行的38名死囚均有聲請憲法審判、再審或非常上訴,無法批准執行。蔡清祥因此被轟「甩鍋」給司法院大法官。對此,司法院回應「尊重行政機關權責」。

司法院回應中指出,法務部關於死刑執行訂有《執行死刑規則》,依照其中規定,如果死刑定讞的被告有「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進行中,就不得執行死刑。因此司法院回應中特別指出,「本院對於執行機關本於權責制定之法規命令,表示尊重。」

執行死刑的問題在實務上,因人權團體的干預,只要死刑犯判刑定讞後,人權團體即發動律師團撰寫聲請再審、非常上訴,或向司法院大法官請求憲法審判,以阻止死刑執行。不過最有名的死刑犯即速槍決案例,就是犯下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件的鄭捷,他2014年5月22日犯案,造成4死24傷的慘劇,2016年4月22日由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在2016年5月10日,在當時的部長羅瑩雪簽署下執行槍決,距離定讞日僅距離18日。當時人權團體就曾經批評法務部執行太快,讓他們來不及撰寫訴狀。

至於蔡清祥也非完全不願執行死刑的部長,他在2020年4月1日批准執行死刑,對象是犯下龍潭除夕夜縱火案的翁仁賢。排行老么的翁仁賢,4名哥哥與2名姊姊均事業有成,他在龍潭老家務農;2016年2月7日大年夜,翁家10口人正在圍爐,翁男趁圍爐時,以事先準備好的20公升汽油,在三合院外潑灑,再返回屋內朝餐桌處的家人淋澆,隨即引火,全家瞬間燒成火海。翁家年邁父母、姪子、姪媳與外籍看護來不及逃生,葬身火窟,姪女送醫也不治,總計造成6死5重傷的慘劇。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點名翁仁賢是「天地不容、死刑定讞該執行」的2起案例之一,蔡清祥也批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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