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受刑人脫逃早有解!她批政府無作為 防疫利器「電子圍離」就可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葉毓蘭。(圖/記者周宸亘攝)

▲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圖/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針對台南殺警案,國民黨立委葉毓蘭24日表示,民進黨說要檢討進入外役監的受刑人資格,要禁止殺害執法人員之受刑人申請外役監,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反射性思考,就是民進黨的治國無方的主因。她認為,政府疫情間大量運用的電子圍籬等,可以用在外役監受刑人外出工作或返家探親時高度全面監控,「外役監受刑人的管理我們並非束手無策,就在於政府做與不做而已。」

根據《外役監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消極要件,針對再犯或脫逃機率較高者,如犯脫逃罪、毒品罪、性侵害罪、累犯、撤銷假釋等等受刑人,排除於申請外役監之列。然而,民進黨委員在第10屆第1會期,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75號「法院於量刑階段,應視累犯個案情節斟酌刑罰」,提案修正《外役監條例》第4條,放寬外役監受刑人遴選資格。

對此,葉毓蘭說,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75主要針對法官量刑時考量,而民進黨委員的修法提案,卻擴張累犯受刑人申請遴選到外役監的標準,累犯本該不能進入外役監,但在民進黨在修法後,放寬了資格,讓累犯如果執行完畢之前案均為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就可以聲請進入外役監。

「神也是你、鬼也是你」,葉毓蘭怒批,執政黨稱要檢討進入外役監的受刑人資格,還要未來禁止殺害執法人員的受刑人申請外役監,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反射性思考,就是民進黨的治國無方的主因,「外役監受刑人的管理我們並非束手無策,就在於政府做與不做而已。」

葉毓蘭指出,政府在防疫期間大量運用電子圍籬、電子監控等,管制確診或居家隔離民眾的行蹤,這種高度全面的監控,也可以用在外役監受刑人外出工作或返家探親時的監控上,呼籲政府審慎思考,利用電子監控的方式來加以防範受刑人脫逃的可行性,立法取得相關法律依據,「此次不幸的事件,正是全面檢討各項制度的契機。」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