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科技業主管偷吃人妻女下屬,因移情別戀到另一位女下屬,被人妻提告性騷擾,還被她丈夫告上法院要賠50萬。(示意圖/Pakutaso)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一半導體公司已婚主管阿隆(化名)偷吃人妻女下屬小美(化名),之後移情別戀寄公司信分手,轉而偷吃另一名女下屬,讓小美深感被欺騙感情,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被判定性騷擾不成立後,小美丟了工作。小美的丈夫也向阿隆和公司提告求償240萬,桃園地院審理,認為公司不能監督私人行為判免賠,另阿隆侵害配偶權屬實,判他應賠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小美的丈夫指控,阿隆為妻子的直屬主管,明知道小美已婚,卻長期濫用職務權勢,誘逼小美發生性行為,他也認為公司人資處長明知阿隆行為,卻表示不追究,沒有盡到監督之責,他要對公司和阿隆連帶求償240萬元。
桃院地院審理後,發現去年11月17日小美曾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當時公司對2人進行訪談調查,阿隆曾坦承和小美發生關係,表示「我跟小美的性行為大部分發生在下班後,我們準時下班然後再去MOTEL或是在車上,有時會利用中午午休去」、「在2019年平均1至2個月會去1次,..2020年開始比較頻繁,大概2週會發生1次」。
而後阿隆又勾搭上另一名已婚女下屬Amy,稱以前和Amy曾經是男女朋友,跟她還有感覺,因公事互動舊情復燃。他從公司mail發信給小美,表示想結束關係,但小美卻開始追問他為何下班都不關心她。
小美也在申訴書上表示,阿隆突然跟她說不想再繼續這樣的關係,開始「公私分明」,從前阿隆會跟她在午休時一起上motel,現在阿隆在這時間點卻跟同事Amy一起消失,根本沒有如他所說要分手「回歸家庭」,讓她深感「被欺騙或玩弄」。
小美也拿出與阿隆的親密對話證明2人關係,阿隆問小美「你剛剛下面是出水的嗎?」、小美回「那個很有fu」,阿隆還向小美致謝「謝謝你那一天、在我射了之後還幫我含、還想再一次」等語,後來公司判定性騷擾不成立,也停止聘用小美。
法官審查這些紀錄後認為,阿隆和小美在工作期間發生婚外情,並有多次性行為,嚴重侵害小美丈夫的配偶權,不過2人私人行為並不在公司的監督範圍內,婚外情也與2人執行的職務無關,駁回小美丈夫對公司的控訴,另法官考量小美丈夫為警察,收入約7萬,阿隆離職前為課經理,月薪17萬元,判阿隆應賠償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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