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男懷疑女友侵占公司的資金,跑到她家持物品狂揍,連她75歲的老父都一起毆打,法院判刑出爐。(圖/123RF)
記者蔡怡萍/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脾氣火爆,只因與女友有投資事業上的糾紛,就數次跑到女友家中持玻璃花瓶、吹風機、電扇等狂毆她,又在SPA館中用證照框架攻擊女友臉部、逼她簽切結同意書,甚至連女友的老父都不放過,發狂持剪刀攻擊,並且傳訊恐嚇「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他有年紀再活也沒多久」,「我能帶幾個算幾個」。台中地院依照4個傷害罪,處10個月徒刑,2個恐嚇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曾與女友同居,2人因投資糾紛鬧不合後,女友搬回老家住,劉男認為女友A走了公司的錢,在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間,多次跑到女友家中大吵大鬧,以玻璃花瓶砸到她受傷,把她房門踹壞,持吹風機、電風扇朝臉毆打,連在公開SPA館也不留情面痛打下手,迫使女友依他開立的條件簽下切結同意書。
而連女友高齡75歲的老父也難逃楊男毒手,楊破壞窗戶侵入女友家、持剪刀、菸灰缸攻擊女友與其父親,血濺當場,並傳LINE恐嚇「我一定逼你走上絕路」、「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他有年紀了再活也沒有多久了,但是如果想早一點上路,我相信閻羅王也不差他一個人」、「不成功便成仁」,使女友一家都害怕至極,驗傷報警提告。
楊男辯稱,當時與女友是互毆,混亂中不確定有沒有打到女友,且女友是自願簽切結書,沒有逼迫她;而女友爸爸先拿著鐵鎚,他不得已才拿剪刀自衛,拉扯過程中也不知道對方是怎麼受傷的,也只是跟女友在吵架,沒有恐嚇意思。
法官認為,女友與父親送醫並診斷的結果,明確顯示是外力造成,監視器、證人、被破壞證物、對話訊息等罪證明確,楊男僅因感情與事業糾紛,就多次對女友毆打成傷、惡言相向,僅坦承部分犯行,迄今未達成和解,依4條傷害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2條恐嚇罪,應執行拘役50日,皆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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