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警殉職!警政署宣布「2情況」開槍免寫報告:鼓勵正確合法使用

▲林信吾殺害2名員警後遭移送地檢署。(圖/記者黃彥傑攝)

▲林信吾殺害2名員警後被捕。(圖/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22日2名員警遭兇嫌林信吾殺害,引起各界關注,關於警察「合理用槍」時機的話題再次成為討論焦點。對此,警政署表示,為鼓勵員警正確、合法使用槍械,減輕員警執勤負擔,特別律定爾後執勤使用槍械,如僅是單純對空鳴槍、未造成傷亡或財損等之合法使用警械案件,將經過情形詳載於工作紀錄簿以代替書面職務報告。

有關各界關切之警械使用條例的修法進程,警政署指出,「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例修正草案,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並列為優先法案,將持續積極與委員溝通,及早凝聚各界意見,形成共識,期待立法院下會期能加速通過。

警政署進一步說明修法重點,明定警察為達成任務,於緊急情況時,得擴大使用警械以外的各種物品,以彈性靈活運用,符合實需;對於使用槍械適法性之判斷基準,成立「警械使用調查小組」,以用槍當時警察人員之合理認知為主,作為審查用槍適法性之基準,保障員警即時判斷大膽使用槍械;另修正遭受損害之被害人,依國家賠償法規定由警察人員所屬機關擔負賠償,以減少員警涉訟負擔。

在強化訓練部分,警政署指出,將持續加強員警體能(技)訓練,增加建置情境模擬訓練場及實彈射擊靶場,透過情境模擬訓練,強化執勤安全意識,並依勤務況狀與需求,結合警械與裝備加強敵情觀念;另藉由國內、外員警遭攻擊、突襲或執勤傷亡案例,加強同仁面對執勤對象不同威脅等級之訓練方式,提升危機應處能力,確保員警安全。

針對人力補充部分,警政署強調,會儘速檢討調度警力,並於9月至10月間由定期請調及考訓結業人員依需求檢討派補,優先充實各地方警察機關警力。另為落實釋字第785號解釋健康權意旨,警政署指出,自110年起已陸續試辦公務員服務法修正案勤休規定,並檢討人力配置及勤務規劃,推動勤務合理編排,以兼顧治安維護、勤務運作與員警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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